安徽,一男子和妻子刚结婚,妻子就因生病到医院检查,并被确诊为肠道恶性肿瘤终末期。两人恩爱甜蜜的夫妻生活戛然而止,丈夫在照顾了几个月后,或许觉得生活太苦了,失联跑路,并两次提出离婚!接着公安机关介入,丈夫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法院会怎么看待此事? (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裁判文书网) 冯尚廷是安徽明光市人,1996年出生,现年28岁,大专学历,靠务工生活。 早在2020年的时候,冯尚廷和王女士就认识了,并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这特殊的一年里,他们无法像其他情侣一样共度美好时光,但还是尽可能的见面,互相鼓励,希望这样的日子可以尽快地过去。 2022年年初,生活开始恢复正常。 冯尚廷考虑到他和王女士已经谈了两年多,王女士人很不错,适合当媳妇,家里人又催他早点把婚结了,于是和王女士提起了结婚的事情。 5月20日,冯尚廷和王女士牵手走进了民政局,登记结婚,开始了他们的婚姻生活。 两人承诺,无论未来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携手共进,白头偕老。 然而两个月后,王女士突然感到肠胃不适,食欲缺乏,体重也急剧下降。 冯尚廷作为丈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立即抽出时间陪王女士到医院检查,结果如晴天霹雳一般,将冯尚廷和王女士都打懵了,王女士被检测出肠道癌。 王女士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整日以泪洗面,冯尚廷强忍悲痛,鼓励王女士要坚强。 刚开始,冯尚廷表现得很好,和王女士父母一起在医院陪护王女士,然而时间一长,冯尚廷发现他也接受不了。 后来,冯尚廷不顾王女士父母的反对外出打工,逐渐减少陪护次数,到了2022年10月,冯尚廷彻底失联。 或许是被冯尚廷寒了心,王女士共住院治疗200余日后,最终因无法负担医疗费用和心情沉重,郁郁而终。 对此,有网友说,没有刻骨铭心的爱就不要结婚,男人在选择伴侣的时候一定要遵从内心,如果是我,当不离不弃,倾尽所有,也要走到最后!真正的爱是一体的,如果选择了真爱成为夫妻,无论怎样经历,都会携手到头! 也有人说,未经人苦,莫劝人善,没有钱又有什么办法,这女的要是真爱这男的,一定会主动离开,不会拖累他! 还有人说,站在女方角度,女方没什么错,但是站在男方角度,男方为结婚花了几十万,现在又要面对后期几十万,上百万的治疗费,男的怎么办?男的有那么多钱吗?男的已经人财两空了啊。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之间除了相互忠实之外,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配偶,必须主动承担扶助供养责任。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皆是如此,因为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这种扶养义务体现在: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针对第1种,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 针对第2种,夫妻一方生病,另一方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将构成遗弃罪。 在情理上,大家同情冯尚廷,要是换你,你能卖房借钱来治疗不? 但在法律上,冯尚廷在王女士癌症晚期,生命进入最后关头的时候,不进行陪护及生活照料,也未提供任何治疗费用,没有尽到扶养义务。 这还不算,2023年4月,冯尚廷电话联系王女士,向王女士提出离婚,王女士虽然没有同意,但冯尚廷无疑也在王女士心口插了一刀。 同年9月,王女士和冯尚廷说她无法负担医疗费用了,冯尚廷依旧拒绝扶养,并再次提出离婚,王女士病情继续恶化,冯尚廷仍旧拒绝见面。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没有采纳冯尚廷未妥善处理好双方家庭关系,导致错误发生,但其主观恶性不大的辩解意见。 认定冯尚廷构成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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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