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上海地铁!2名女子大打出手,得知将双双遭到行政处罚后,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两人顿时傻眼。
她们说,自己受的伤并不重,也没有恶意,已经互相原谅了对方,希望能够免于被行政处罚。
为免于处罚,她们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又进行了司法诉讼。行政处罚能够说免就免得吗?近日,上海法院公开了这一案件的审理结果。
乘地铁因口舌之争动手
事情要从2023年6月的傍晚说起。
2023年6月一个傍晚,年轻姑娘小章和她的朋友小陈一同搭乘上海地铁15号线出行。当时,正值晚高峰期间,地铁上乘客非常多,座椅的空间非常有限。
此时,和小章、小陈二人贴得很近的林某,引发了小章的不满。小章提醒对方,不要和别人贴得过近,并提醒小陈:“现在地铁上什么怪人都有,不要玩手机了,当心点。”
小章的话引发了林某的火气,两个人很快激烈地争执了起来。林某嘲讽小章和小陈:“嫁不出去”“丑女”。
双方的矛盾在一句句相互嘲讽之中很快升级。混乱之中,小章踹了林某的腹部,林某则用包奋力还击,双方一路撕扯、踢踹直到被乘务员合力拉开,这场混乱才结束。
事后,林某选择了报警。经验伤,小章的检验结论为“四肢软组织挫伤”,林某的检验结论为“头部外伤、腹部外伤、软组织外伤”。
双双苦求希望免于行政处罚
事后,小章和林某因殴打他人,双双被处以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认定,林某在列车车厢内用腿踢及手拉扯挥打小章的方式,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小章先是用脚踹林某,后挥手击打林某,实施了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双双遭遇行政处罚后,小章和林某激动的情绪终于冷静了下来。此刻,她们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事发后,小章和林某,双双要求对处罚结果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不成后,又双双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行政处罚。
小章说,她并无意伤害林某,只是因为一时冲动,才发生了拉扯。如今,她和林某已经相互谅解了对方,自己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请求法院判决撤销相关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相关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
小章和林某在工作日晚高峰期间,在狭小的地铁车厢内,各自对对方实施挥打、脚踢等行为,证据确凿。双方不仅对对方的身体造成了损害,还对周围乘客及公共秩序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幅度并未超出法定裁量范围,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小章的诉讼请求,支持了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网友们纷纷表示,冲动是魔鬼,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冷静。
这种处罚是正确的,通过舆论,有约束其他人错误行为,在公共场合,要讲文明讲礼貌。对自己的行为要负责,法制社会不能乱来,否则必付出代价。
请问法官,你在坐地铁的过程中,人家一脚踹你,你要不要正当防卫?你为什么要判小林的拘留?为什么?是小张先动手,他不动手,会有后面的发事情发生吗?哼,这样判决是不行的,你只能判小张,先动手打人,小林是正当防卫,还需要跟小张拿医药费,误工费,请法院慎重点判决,请职能部门公正的判决
都是判罚互殴造成的!
自从发明了互殴这两个字两人打架谁对谁错已经不重要了,执法部门到现场问双方都动手了,好结案互殴就这么简单,那就看谁能打谁赚便宜,被动挨打而且有理的就吃亏了。
没有处罚,就不知道后悔
原来一个人真的可以难过到没有语言,没有情绪,就在那里静静地发呆,突然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了。
中国没有正当防卫,只有互殴
这就是互殴的来源原因吧,不去追究谁错在先,都拘留,看退不退让
两人要是后台有人,会是什么样子的结果?
谁说女子不如男?拳脚相加之后,立马握手言和!
又“互殴”?定义这个词的一定是三司的“公”家人,这违法行为自面世以来,少立了多少案?
冲动是魔鬼
冲动是魔鬼!既然双方都认识到错了,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应该免于处罚。给年轻人一个机会。
你们俩相互原谅,乘客能原谅吗,法律能原谅吗
估计是工作受影响了,可能会被单位开除
所以先给人阴阳,后被踢了一脚,到底能不能还手?
被人打不能还手,否则就是护殴,以后挨打只能忍着,一不小心就被抓。
遇事要冷静 但是大多数都冷静不下来
判的还是轻,扰乱公共场所给他人带来危害必须严惩。
该出手时还得出手,否则难咽下这口气啊
她们不是知道错了,而是知道会留下案底
这意思是小章先出手打了对方,对方还手了,然后两人都受处罚,以后是不是不还手最稳当???
两个男人打架处罚就不一样了
应该行政处罚15日以上
那就是说挨了打不能还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