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应偿付本息1,048,000,000元

金融界 2024-11-18 12:01:10

2024年11月18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天津港MTN005,债券代码:102103071)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债项名称是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简称21天津港MTN005,债项代码102103071。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元),起息日为2021年11月24日,发行期限3年。债项余额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整(RMB1,000,000,000元),最新评级情况(如有)为AAA。偿还类别为本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4.80%,本息兑付日为2024年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亿肆仟捌佰万元整(RMB1,048,000,000.00元)。宽限期约定(如有)无。

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托管理人(如有)无。信用增进安排(如有)无。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如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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