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酒后回家,错把熟睡的月嫂当成妻子准备亲上去,被一旁的妻子打了两巴掌,妻子觉得好笑,发到网上分享,网友的评论亮了!
11月16日,李女士(化名)睡前,去月嫂房间看了一眼女儿,女儿正在熟睡,忙碌了一天的月嫂总算有时间休息了,看着手机在一旁睡着了。
看着女儿熟睡的小脸,李女士不忍离开,于是躺在一旁轻轻的拍着女儿的后背哄睡。
过了一会,丈夫喝酒回来了,在房间找不到女儿和妻子,来到房间看女儿。
也许是丈夫的酒没醒,看到房间里一个在玩手机,一个在哄孩子,丈夫放轻了脚步,误以为玩手机的是妻子,他凑了过去。
李女士眼疾手快,给他了一巴掌,但丈夫还是一脸懵,思考了几秒钟后又凑了过去,还把月嫂的手机关了。
李女士又给他了一巴掌,丈夫这才清醒了点,知道自己搞错了,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的看着,这时月嫂也醒了,李女士觉得好笑,将这段监控视频发到网上,吐槽丈夫太出洋相了!
原来,李女士和丈夫感情很好,二人婚后不久,就怀孕生下了女儿,丈夫心疼李女士在家照顾孩子,早早的帮她找了个月嫂。
孩子出生后,孩子就跟月嫂一起,这样李女士就能睡个好觉。
事发当天丈夫出门应酬,忙完工作后,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因为平时月嫂照顾女儿多一些,自然就把玩手机的当成妻子了。
闹出了这个洋相,李女士也觉得很搞笑,但网友却纷纷表示,他就是故意的,一副看惹恼不嫌事大的样子。
还有网友一本正经的分析,他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小编认为,对于这种事,还是不要随意揣测,不能妄下定论,这会侵犯到他人的名誉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此事件中,男子的行为虽然可笑,但并未构成违法,主要是因为缺乏主观恶意且没有造成实际损害。
《刑法》规定,行为人只有在具有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民法典》则强调,民事侵权行为需要具备过错、损害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要素。
本案中,男子因醉酒误认月嫂为妻子,虽然行为荒唐,但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恶意,也没有造成实际的损害后果。
李女士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更多是为了分享生活的趣事,而不是为了恶意诽谤或侮辱他人。
虽然男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但李女士将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时,应注意保护他人的隐私权。
网友看到后,会有一定恶意揣测男子的意图,甚至一本正经分析男子想行为,而且还有可能涉及到月嫂的个人隐私问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对他人造成伤害。
李女士将监控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涉及到了月嫂的隐私。尽管月嫂在视频中的表现并未显示出明显的不适,但作为雇主,李女士在发布视频前应征得月嫂的同意。
如果没有经过月嫂同意,随意公开,李女士可能会构成对月嫂隐私权的侵犯,法律规定。李女士在分享生活趣事的同时,应更加注意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上的评论应保持理性,要客观看待这件事,避免因恶意揣测和人身攻击,挑拨家庭矛盾,甚至会发展成侵犯他人名誉权的案件,这点还是需要注意的。
(来源:牟视大观2024年11月17日关于《1内蒙古,男子酒后把月嫂错认妻子,两次都要亲上去了!》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