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记者从银川铁路运输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通报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名列其中。
据悉,自2021年1月起集中管辖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来,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持续优化审判质效,延伸审判职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庭探索创建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机制,统一民事、刑事和行政审判的裁判标准,对环境资源形成全方位、综合性的立体司法保护。与宁夏大学生态环境学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单位对接,选聘21名矿山恢复治理、水质监测等领域的专家,建立铁路法院环资审判专家咨询库,并制定《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管理和使用办法》。协调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宁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解决司法实践中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使用和监管制度的空白。联合会签《重大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会商制度》《关于建立部门间联合打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推动生态环境的协同治理。推动建成4个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及修复示范点,并签署生态环境修复框架协议,为环境修复、法治宣传、协调保护搭建平台,该项工作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报告。
一直以来,该庭全面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新理念。审理的罗某某、李某某等5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入选最高院《司法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审理的马某滥伐林木一案,组织已生效案件被告人在沙漠“补植复绿”对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相关做法被瞭望智库、央视网等上百家新闻媒体转发,在案发地开庭审理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进行网络直播,真正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宁夏法治报首席记者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