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持续依托林长制制度优势,拓展建立野生动物保护体系,深化部门协作,整合各方优势,不断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保障野生动物的安全。
一是压紧工作责任。各级林长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重要性,联合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村级林长、护林员等人员作用,分片管控,常态化巡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织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网络。
二是落实巡护值守。通过林长常态化巡林、护林员巡林不断加强对野生动物的巡查管护,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亮剑,严防张网捕鸟等影响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加强部门间联合协作,坚决打击违法收购、出售、交易、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重点监控检查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等重点场所,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无处可藏。
三是提升保护能力。推进各监测保护站点基础建设、做好辖区内野生动物监测。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宣传节点,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宣传,构建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