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给课堂喧哗学生戴小蜜蜂引争议后迫于压力离职,律师解读

潇湘晨报 2024-11-19 17:04:28

近日,一则女老师给课堂喧哗学生戴上小蜜蜂(扩音器),成功让其保持安静的视频走红。不少网友点赞老师的做法,也有网友认为,老师把学生视频发在网上的做法欠妥。对此,该老师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删除了视频。但最终接到投诉,迫于各方压力选择离职。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像这位老师一样,不少教师会在网上分享学生课堂上的视频。在法律上看,对于这样的做法,是否涉及相关规定呢?需要注意什么?潇湘晨报记者采访了律师进行解读。

网上分享课堂视频引热议,最终迫于压力离职

近日,一位老师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条“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的视频,视频显示,老师给课堂上爱说话的学生戴上小蜜蜂(扩音器),成功让其保持安静。

视频引发大量网友关注,不少人点赞老师的做法,也有人认为,老师把学生视频发在网上的做法欠妥。对此,这位老师表示,“不应该把孩子的脸发到网上,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

11月17日,这位老师发视频表示,发那条视频无任何恶意,只是单纯分享管理课堂秩序的方法,家长也评论点赞了视频,认可这种方法。但由于视频播放量很高,家长担心对孩子产生影响,于是立即删除视频,并对家长和学生表达了歉意。但视频已被大量转发,引起很多质疑,她接到投诉,迫于各方压力选择离职。

老师拍摄分享学生上课视频,需要注意什么?律师解读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像这位老师一样,不少教师会拍摄并在网上分享学生课堂上的视频。在法律上看,老师在课堂拍摄学生,应该注意什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姚志斗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学生同时享有个人隐私及肖像权等权利,老师在课堂上拍摄学生应当出于教学管理、记录课堂等原因。

姚志斗表示,如果拍摄需要在一定合理范围内,比如事先告知、不得丑化学生形象等,另外要注意保护录制内容不被公开及传播,不得用于其他盈利或非学习用途,如不当使用,可能涉嫌侵权。

对于拍到的学生课堂上的视频,老师能否公开发布呢?需要注意什么?姚志斗表示,《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未成年人保护法》“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姚志斗表示,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如果要发布应当系本着教学管理等目的,同时征询孩子及其父母的意见,且发布内容应是合理合法,要考虑到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学生信息及在校学习情况的隐私,尽最大限度避免学生受到网络不良影响,如发现则应尽快删除或调整。

潇湘晨报记者於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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