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无法用言语表达,但我的内心里充满了感激,感谢法院给予的帮助,让我感受到了温暖与尊严。”
当事人手写感谢信
11月13日一大早,在法院接待室门口,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小丽一只手拿着起诉状,另一只手用力地打着手势。承办法官立刻会意,接过了诉状。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聋哑人。五年前,小刚与小丽两人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孩子刚满月时,小刚外出打工,两人分居三年,期间小刚对孩子不管不问,小丽认为夫妻不应该长期异地,于是尝试与小刚沟通,但小刚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沟通,小丽无可奈何,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就此,一场无声的调解在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展开了。承办法官通过书写文字和肢体语言的方式与双方交流。
“我俩分居已经三年了,他一直在外地打工,孩子的抚养费、家里的生活费都没有按时给,我该怎么办?”写字的时候小丽的手在颤抖,嘴里不停的发出“呜呜”声,小丽迫切的想表达出自己的想法。
“不用担心,慢慢来,婚姻不容易,有什么想法今天就在这里表达,有什么问题都说出来我们尽最大努力帮你们解决。”法官不断安抚着当事人的情绪。
当双方的情绪平复后,法官耐心地与当事人做着调解工作。承办法官在纸上写道:“好的夫妻关系,是我懂你的辛苦,你知我的不易,为家庭生活需要而分居已属无奈,但不能以此为由就缺少对妻子、孩子的关怀,作为妻子也应给予丈夫理解支持,双方齐心协力才能共同经营好家庭,生活不易,更应懂得珍惜。”
承办法官一边调解,一边观察双方的反应,双方当事人都受到了触动,小刚低着头,小丽眼里啜着泪。
“孩子的抚养费、家里的生活费能每月按时给吗?”小刚点了点头。
经法官耐心劝导,当事人逐渐敞开了心扉,“讲出了”各自的心声,双方多了理解与宽容,小刚逐渐认识到抚养费给付是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对妻子的关心、给付生活费也是承担家庭的责任;小丽也理解了小刚在外打拼的难处。
最终,双方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小刚表示以后会更加关心家庭并会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及生活费。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
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后,当事人向法官竖起了大拇指,以表达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和法官用心办案的赞许。
弱有所扶,情法相融。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诉讼案件当事人,不断创新办案机制,致力于解决特殊群体面临的困难,用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