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气象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印发《秦皇岛市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同联动,推进全市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指导目录》对3大类19项具体需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规范,为全面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
《指导目录》明确,市、县两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海洋和渔业等部门开展规划或建设项目审批时,应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结果和专家评审通过的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纳入审查内容。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做好技术指导和支持,保障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作者:张建业责任编辑:苏杰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