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爱无度!”福建厦门,姐姐因为弟弟居无定所,就将自己名下的一套价值1400万的高端房产赠予了弟弟,四年之后,弟弟竟然瞒着姐姐将房子对外出售,谁知因为房屋没有过户,买家将房款打到了姐姐的账户上。弟弟要求姐姐将房款给自己,姐姐此时对弟弟彻底失望,拒绝转账,弟弟因此将姐姐夫妻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李女士(化名)有一个小自己十几岁的弟弟,从小这个弟弟就受尽了宠爱,李女士更是对他疼爱有加。 李女士和丈夫开了一家公司,家境极其阔绰,因此弟弟的上学的学费及生活费开销以及其他吃穿用度,基本上都是李女士一家承担的。 因为李女士的父母年纪都比较大了,李女士就把他们接到了身边照顾。 这时候就遇到了一个问题,弟弟刚刚毕业,手里又没有闲钱,让他搬来和自己住又不合适,再加上弟弟和女朋友也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于是李女士就和丈夫商议,将自己名下的那套房产送给弟弟,就当做是弟弟的婚房了。 李女士名下有一套厦门的高档房产,其中价值在1400万左右,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李女士和丈夫并不常到那边居住,因此在与丈夫商议后,李女士就打算将这套房子送给弟弟。 为了让弟弟安心,李女士夫妻还给弟弟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表明自愿将名下这套房产无偿赠与弟弟,并将出售这套房产等权利公证委托给弟弟,只不过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及赠与公证手续。 之后的四年多时间里,弟弟和女朋友结婚搬进了这套房子里,可弟弟不知道的是,其实这套房子还欠着银行贷款,只不过这些年来都是姐姐帮忙偿还的。 四年后,弟弟不知为何执意要将这套房子卖掉,此事甚至没有和李女士商议,弟弟就已经找到了买家。 弟弟以姐姐的名义,将这套房产以1400万的价格出售给了买家,双方之后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购房款分三期进行支付。 谁知到了打款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弟弟发现,买家的首期打款的570万,居然被存入了置业担保公司指定的账户,以涤除房产的抵押登记,而第三期的790万元居然打入了房产所有人(李女士)的银行账户里。 到了最后,弟弟只拿到了40万的房款,因此他找到了姐姐,要求她归还银行570万的贷款,并且将名下的790万打给他。 对于弟弟私自出售房产的行为,姐姐感到十分失望,因此拒绝了他的要求,而弟弟为了要回“自己”的房款,将李女士夫妻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李女士已经将房产赠予了弟弟,但是由于房屋产权始终未转移变更至弟弟名下,因此李女士仍然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 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弟弟的诉讼请求,至此本案结束。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2024-11-21《姐姐送房给弟弟住被1400万卖掉,还被其起诉讨要房屋解押款!法院:驳回诉讼》)
那买家是不要房产证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