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校园餐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细化操作流程和规范标准。《指引》特别提到,每学期面向师生和家长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指导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强化家长监督。
近年来,校园配餐、食堂的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也引发了相当的社会关注。确实,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心健康,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加强全流程的规范和监督。事实上,相关部门在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方面也推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例如,2019年颁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应当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等。《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则对供餐单位、学校等不同主体分别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此次发布的《指引》与前述规定一脉相承,但给出了更具操作性的细化指导,尤其是着力强化来自家长等外部监督力量。与过去“应当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管理和监督”的原则性表述相比,《指引》特别提出要“发挥家长监督作用”,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明确要求学校每学期应面向师生和家长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满意度测评等。
这些更“刚性”的规定,把家长这一“编外人员”拉入到校园食品安全的“护法队”中,让他们名正言顺、有据可依地参与监督,其进步性意义显而易见。
实际上,孩子吃得好不好家长最关心、最牵挂,无论是从利益相关还是从感情角度来说,家长都是最关心校园食品安全的群体之一,也是最有动力参与监督和治理的群体之一。过去引发舆论关注的诸多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不少是由家长发现并曝光的,并在家长的参与推动下开始整改,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
现实表明,面对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仅仅依靠学校的自觉和自律是不够的,更别说个别学校还存在权力劝阻、利益攀附等违规操作,家长参与是落实各方责任、促进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的重要环节。《指引》强调家长监督,可以说是有的放矢的举措,效果值得期待。
规定的生命在于落实。此前要求的校长陪餐、集中用餐信息公开等制度措施,如今在一些学校仍然没有落实到位,导致食堂卫生问题频出,令人担忧。但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地方创新方式方法,积极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例如,近日福州市教育局提出实行“局长陪餐制”,要求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等负责人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赢得舆论赞赏。
因此,如何充分落实《指引》要求,发挥家长力量,仍要在实践中去探索。但无论如何,引入家长监督可以发挥“鲶鱼效应”,激发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更大力量。期待学校、供餐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家长群体积极承担责任,多方协力,共同守护好孩子“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