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侵权不容忽视沙坡头区法院调解一起涉创意字体著作权纠纷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11-23 17:07:29

随着网络科技发展,在日常商业行为中,为了使内容呈现美观和设计感,使用者一般会挑选样式新颖的字体对图片、视频等进行修饰。如果从事商业性的使用行为未获得授权,就容易被控侵权,产生字体侵权纠纷。近期,沙坡头区法院调解一起涉创意字体著作权权属纠纷,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促成了双方握手言和。

甲公司设计了一款“童话奇缘”字体字库,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乙公司未经同意在其生产的保健食品包装上使用了“童话奇缘”字体字库中的“益、生、菌”等16个单字。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擅自使用“童话奇缘”字体字库侵犯了其著作权,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乙公司辩解其就被诉侵权商品包装进行了美术作品登记,作品实行自愿登记制,版权局并不进行实质性审查,所以乙公司也是合法著作权人。

庭审中,法庭首先询问其字体字库的独创性所在,当庭比对被诉侵权单字与甲公司字体字库的异同。其次,释明甲公司登记的是字体字库、乙公司登记的是作品外观图片,二者登记客体不同,乙公司仍构成字体侵权。最后,乙公司的登记行为在后,主观过错更大,属于侵权的加重情节。

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侵权,但其还有部分库存商品未经销售,希望可以通过继续使用甲公司字体字库的方式消化库存、减少亏损,法官认为,此时调解时机成熟,提出了双方共赢的调解方案,经双方几轮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既保护了甲公司的著作权,又挽回了乙公司的经济损失,彻底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

如何预防和解决字体侵权问题?法官温馨提示:尽量使用免费字体,避免使用经过特殊设计的字体;使用付费字体需事先获得授权,即使使用的字体来源于互联网,或是将相关事项交由第三方制作而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字体,也不是法外免责的理由;遇到权利人来函主张侵权时,在核实对方身份及著作权凭证后争取协商解决,寻求对自己损害最小的解决方式。(通讯员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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