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消息,《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出台。其中提出,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对开展制造、销售、维修、服务和培训等业务的低空经济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房屋、土地购置费用)给予补贴,新增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金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支持适航取证。对低空飞行器整机研制领域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适航证(AC)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其中,eVTOL航空器分别奖励3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奖励15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家企业奖励最高1000万元,同一型号同一证书仅奖励一次。
支持开展商业运营。对开通医疗/应急、配送等起点或终点至少一个在直管区内的低空飞行新航线及架次(其中,起终点均在直管区内的,一起一落计为一个架次;起终点仅有一个在直管区内的,一起一落计为半个架次)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小型低空航空器航线:取得主管部门审批且每年常态化运营完成1000架次以上(含)的航线,每条新开航线补助2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200万元。大、中型低空航空器航线:取得主管部门审批且每年常态化运营完成400架次以上(含)的航线,每条新开航线补助35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50万元。以上两项补助每个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由政府采购服务的低空物流项目不享受上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