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男子和妻子订了婚,给了86,000元彩礼,又进行了婚礼,但妻子却不愿领证,还不愿上班,男子只好外出打工,每个月赚钱给她生活费,不料,两年后,男子回家却发现,妻子和别人领证了,并且还结婚了。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王先生远远地就看到了自己的妻子,看到她和别的男子手牵着手,他瞬间愤怒了,他冲到妻子后面。
看着心爱的妻子,他还是控制了自己的情绪,但他却又无法面对现实,他不甘心,向妻子发出了质问。
“我到底有哪里对不起你了,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背叛我?”王先生质问妻子,内心十分难受。
他看着妻子此刻还紧紧地握住旁边男子的手,王先生内心十分不是滋味,他不明白,自己那么努力工作,对妻子这么好,妻子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王先生和妻子的故事是从两年前开始的,他们相识相恋之后,就订婚了。
为了表示对妻子的重视,他和家人掏了不少的积蓄,给了妻子8.6万的彩礼。
两人订婚之后,王先生和家人又买了婚房,买了不少家具,家电,布置婚房。
很快,他们的婚礼也提上了日程,王先生和妻子又办了一个浪漫的婚礼,在婚礼上,王先生看着可爱的妻子,他下定决心要让妻子过上好日子。
婚后的日子他很幸福,唯一让他不满的就是,妻子一直不愿意和他领结婚证。
婚都已经结了,妻子愿不愿意领证,王先生虽然在意,但也没有强求,他想着等两人感情更好了,妻子自然愿意和他领结婚证。
反正婚都已经结了,王先生觉得晚一点领证也没关系。
他和妻子结婚之后,因为给彩礼和办婚礼,还有买婚房,布置婚房,花了他们家不少的钱,如果不赶紧去工作,王先生知道,如果没有钱,他和妻子很快就会为柴米油盐争吵。
王先生就想着外出打工,赶紧挣钱,给妻子一个好的物质生活。
他本来想着和妻子一起外出打工的,但是妻子不愿意上班,王先生也没办法,这是花了不少钱娶回来的妻子,总不能因为她不上班就不过日子了吧。
既然妻子不愿意上班,他就顺着妻子的意,让她在婚房里生活着,他一个人外出打工,寄生活费给妻子。
他一出来打工就出来了两年,这两年时间里他没有冷落妻子,每到逢年过节,他都要回来和妻子相聚。
他更是说到做到,说每个月给妻子生活费,他就每个月给妻子生活费,在两年期间里,他大概转了6万元给妻子。
可前段时间,妻子却突然跟他说,她不想过了。
王先生一看,就十分着急,不知道妻子发什么脾气,就赶紧回家。
回到他们的婚房,只见卧室里一片狼藉,地上到处扔满鞋,沙发上,床上到处是衣服。
而他的父母也匆匆忙忙过来跟他说,他的妻子不对劲,要他赶紧去找妻子。
当王先生找到妻子时,看到了妻子和别的男子手牵着手在逛街。
这一幕实在刺痛了王先生的内心,他不敢相信是真的,就质问旁边的男子为何要和他妻子在一起。
这个男子却跟王先生说:“你要不要到我家去看一看,我和她已经领证了,我们还办婚礼了。”
听到这一句话,王先生依然还不敢相信,就报了警,可事实上,他的妻子真的和别人领证了。
看着眼前的妻子,王先生依然还不敢相信,这个月他转钱给妻子,妻子还领他的钱,他实在想不明白,妻子怎么可以做到,一边用他的钱,一边和别的男子领证结婚。
如今面对这样的妻子,王先生也不想挽留了,他只想要回自己的86,000元,可妻子这边却不愿意返还。
那么王先生该如何通过法律的角度,要回自己的彩礼以及转款6万元呢?
1、王先生和妻子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他的妻子已经拿了彩礼,并且和他订了婚,还结了婚。在这种情况下,她再与别人结婚,虽然不构成重婚罪,但这是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王先生的妻子在这件事当中是有错的,在在这种情况下,王先生要她返还彩礼,她是要返还的,并且王先生的妻子,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使用王先生的钱。
2、王先生的妻子一直不愿意领结婚证,这种情况下王先生就可以让妻子返还彩礼了。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王先生给了彩礼之后,只要以上3点满足其中一点,王先生都可以要求的未婚妻退彩礼。
所以王先生要求妻子返还86,000元的彩礼以及转款6万,这都是合情合理的要求。
对于王先生妻子的行为,你有何看法?
女人可以无耻到,这种地步吗?
不领证彩礼一分别想
现在都是这种虎头蛇尾的文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