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源头构筑行政争议“防火墙”

“行政复议是政府部门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我们通过强化重点领域监督,针对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不当问题,先后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4份,办结复议案件中直接纠错率达24.28%。”12月2日,永宁县司法局负责人张昊说,今年该局对辖区群众王某与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桂某某等人与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某某与永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等4件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错,从源头构筑行政争议“防火墙”。

据了解,自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永宁县准确把脉复议申请人的“急难愁盼”,把群众利益和急切期盼摆在行政复议工作的最高位置,永宁县司法局在辖区7个司法所及望远镇四季鲜营商环境法治工作站设置行政复议咨询点、代收点,在永宁县“塞上枫桥”社会治理中心大厅设置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同时,运用数字赋能行政复议,通过微信小程序“掌上复议”及全国行政复议平台最大限度便利申请人,努力将行政复议申请之路铺到申请人的家门前。今年以来,永宁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1件,复议案件受理量较上年同比增长207%。

去年,张某某为永宁县某钢结构彩板公司员工,在该公司工作时不慎被掉落的小钢板砸伤右脚大拇指,后鉴定为十级伤残;随后,张某某在库房装车过程中又右手不慎被钢结构挤压损伤,后鉴定为九级伤残。经永宁县人社局审查后,认定张某某两次受伤均为工伤,后该公司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永宁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时,说服各方当事人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并联合县人民调解中心、检察院以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将两起行政争议案件合并调解,在历经6个小时的调解后,该公司与张某某签订了调解协议,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案结事了。

“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通过受理前耐心安抚解释、审理中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精准把握案件症结点等多种方式,组织双方调解,争取在复议阶段让矛盾纠纷‘定纷止争’。”张昊说。(宁夏日报记者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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