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高校继续教育处处长的沦落:为给儿子买房踏出贪腐第一步,借“联合办学”敛财

齐鲁壹点 2024-12-03 17:20:06

“见钱就拿,在金钱面前毫无抵抗力,使自己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从一名省级教学名师,沦为犯罪分子……”在留置场所,周文细数从事教育工作33年的经历……

12月3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发文披露了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化院”)图文信息中心原主任周文犯受贿罪一案细节。

周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图据廉洁四川

周文,男,1966年11月生,四川泸县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继续教育处处长、图文信息中心主任,四川化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周文因涉嫌严重违法,经泸州市监委指定管辖,泸州市江阳区监委对其进行监察调查;2023年9月,周文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

今年2月,周文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9月,周文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借“联合办学”敛财

为给儿子买房,踏出贪腐第一步

周文的父亲是一名小学教师,父亲教书育人的经历和接济贫困学生的善举,让周文也潜移默化地将教育情怀深埋心中。

1990年大学毕业后,周文被分配到位于泸州市的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任教,一干就是21年。2011年,周文因教学成绩和业务能力突出被提任为教务处处长,后转任继续教育处处长。

周文坦言,走上行政管理岗位后,工作环境不再像教学岗位那样纯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要从为学校谋发展、增加收入效益的角度开展,身上的担子重了,责任大了。

任职后,周文负责学校的合作办学工作。由于公办高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开展成人继续教育业务,学校能够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因此,周文开始想方设法走访企业、研究各行业培训需求,专注于通过为企业“搞服务”、与教育机构联合办学等方式为学校“创收”。

随着与企业和校外培训机构交往越来越密,业务流程越来越清晰,周文发现,联合办学“水深浪大”,背后潜在的利益大有可图。

周文在忏悔书中提到:“当时我儿子在成都工作,我一直想给他买一套房子,但又凑不够钱,便萌生了尽快变现手中权力的念头。”于是,出于快速积累财富给儿子买房的心理,周文踏出了贪腐的第一步。

2018年3月,周文与下属陈某某(另案处理)商议,趁化院开设农药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班之机,私下以化院与某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办学之名,由陈某某直接负责对外招生、学费收支、课程安排等事宜,仅使用该培训机构的教学场地,共组织培训4期,招生约300人,收取培训费共计14万元。事后,二人予以私分,其中周文分得约10万元。

“试水”成功后,周文于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如法炮制多次培训活动,打着公办教育招牌大肆进行敛财,获利18万余元。

亲手拉着儿子误入歧途

把生源集中到儿子公司,收取管理费

周文对自己的父亲抱有无比的崇敬,视父亲为他教育事业的引路明灯。然而,他却没有尽到自己作为父亲的责任。

周文的儿子大学学的是建筑工程专业,毕业后,先后到国企、教育机构工作,但都因不喜欢、工作苦为由辞职了。后来,通过化院招聘,儿子当上建筑专业的老师,但是又因不适应工作岗位,没两年又辞职了……

在周文眼中,儿子周某工作中的“波折”令他感到心疼。周文不仅没有正确教育引导儿子,反而加倍溺爱和纵容,在“亲情”外衣下,亲手拉着儿子误入歧途。

2019年6月,在周文的运作下,儿子周某与朋友合伙成立了一家教育咨询公司。从跑企业到找生源,周文手把手教儿子做业务。周文还利用自己“有权选择合作机构”的职权便利,未经化院认可,指定这家并无从业经验和基础的教育咨询公司,与化院签订成人专科高等教育联合办学协议,并美其名曰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大学生创业。

周文向办案人员提到:“挂上化院的牌子,就意味着儿子的公司不论是从招生上,还是从后期发展上,都有了一个比较稳定的保障。”

随后,周文以整合生源为由,擅自要求多家与化院联合办学但生源较少的培训机构,将生源集中到其儿子的公司,并按所收学费的30%收取联合办学管理费。然后,周某公司在向化院缴纳其中的20%后,心安理得地居间收取剩余10%的办学管理费,共计收取多家培训机构管理费8.81万元。

“教务管理费”“招生考务费”

巧立名目“捞好处”,收受贿赂75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周文既想趁着手中有权多拿点好处,又不敢太明目张胆,就想到了巧立名目的主意。

为了更隐秘地“捞好处”,周文以“教务管理费”“招生考务费”等莫须有的收费项目名义,对前来寻求联合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地收费,所收费用全部进了他个人“腰包”。

周文对于向他行贿的,不管是谁,均来者不拒,甚至有的之前都不认识。

周文任化院继续教育处处长期间,出于推动学校继续教育业务发展的考量,他积极说服校方抢占成人专科教育市场,并向教育部提交了开展“成人高等专科教育”的申请。

正当他苦于寻找合适的合作机构之际,某培训机构负责人李某主动来到周文办公室,在表明想联合开展成教业务意图的同时,承诺除本应缴纳的学校管理费外,还可按所收学费的5%向周文支付“教务管理费”。

尽管当时化院的继续教育资质尚未获得正式批准,但经过一番“筹谋”,周文与李某一拍即合。此后,周文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李某在化院开展了4批次联合培训,先后多次收受李某以“教务管理费”等名义送来的好处费23.84万元。

此后的几年时间里,多家校外培训机构、驾驶培训机构、广告快印公司等,打着成人专科教育联合培训、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培训、在校内招收驾校学员、开展广告业务返点等幌子向周文行贿。经查,2018年至2022年间,周文通过私设名目先后收受贿赂7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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