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发现母亲化疗后拒吃医院开的抗癌药,却把养生馆的某款乳酸菌饮料当抗癌

滨培看法 2024-12-03 20:52:13

河南郑州,女子发现母亲化疗后拒吃医院开的抗癌药,却把养生馆的某款乳酸菌饮料当抗癌药吃,女子怒了,她找来调解员,去养生馆讨要说法,没想到养生馆老板却振振有辞道:你妈喝了半个月,眉毛都长出来了!

(来源:河南都市频道)

梁女士的母亲不幸得了癌症,刚开始母亲还是比较配合治疗的,家人和医生商量后决定给她动手术,她也同意了。

可没想到这次化疗后,母亲却怎么也不肯吃医院开的抗癌药了。

梁女士很是着急,她几乎找来了母亲所有的亲朋好友,可仍然没有任何人能说动母亲。

半个月后,梁女士无意中发现母亲背着她在偷偷吃着什么,梁女士只当没看见,因为她知道,如果直接问母亲,她肯定什么也不会说的。

一天,梁女士趁母亲不在家,悄悄溜进她的卧室查找,这才知道,母亲拒吃抗癌药,暗地里却一直在吃一款乳酸菌饮料。

梁女士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事,难怪母亲不肯吃医院的抗癌药,这些人的心也够黑的,连癌症病人的钱都要骗。

梁女士拿着一盒乳酸菌饮料问母亲这是从哪里来的?母亲见瞒不住了,就一五一十地把事情都告诉了女儿。

原来,母亲化疗后没有胃口,医院开的抗癌药更是难吃,她实在咽不下去,但她知道,要是不吃,那后果会更严重。

母亲十分苦恼,便一个人出门想散散心,她无意中走进了一家养生馆,店员旁敲侧击探听到了她的心思后,就拿来一款乳酸菌饮料,滔滔不绝地开始介绍起来。

说这款乳酸菌饮料不但能抑制癌细胞的生长,而且还有把癌细胞毒素毒瘤转移的功效。

还有这么好的东西?那不是可以不吃医院开的抗癌药了吗?母亲一听动了心,就试着先买了一盒。

后来她觉得味道还挺不错的,再加上店员使劲推荐,母亲干脆就把乳酸菌饮料当抗癌药吃了,但她知道要是家里人知道了肯定会反对的,所以她谁也没有告诉,一直在偷偷吃。

母亲还拿出乳酸菌饮料的宣传资料给梁女士看,梁女士一看当场就懵了,这不就是饮料吗?只不过是水而已,如果这都能当药吃,那还要医院和医生干什么?真是太离谱了!

梁女士非常气愤,她决定替母亲讨回一个公道,于是便叫来调解员,一起来到养生馆讨要说法。

梁女士一见养生馆的老板,不觉怒火中烧,她大声责问:“你知不知道她是癌症病人!我就这么一个母亲!”

不料老板却非常淡定,她振振有词道:“你母亲化疗后连眉毛都掉了,她喝了乳酸菌才半个月,现在眉毛都已经长出来了。”

这不是笑话吗?化疗结束都半个月了,眉毛和头发不是本来就应该长出来了吗?怎么又变成乳酸菌的功劳了?

一听这话,老板开始激动起来,她表示,乳酸菌虽然不是营养品,不是保健品,不是中药也不是西药,但是它里面的几种营养成分可以调理身体,可以修复细胞,再生细胞,营养细胞。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乳酸菌只是一种普通饮料,而养生馆却把它神话成可以抑制癌细胞,移除毒素,修复细胞,再生细胞,营养细胞的神药,其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养生馆把普通食品说成可以治病是不真实不合法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养生馆神话乳酸菌的行为还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乳酸菌不是药品,而养生馆却把它当成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的药品来宣传,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3、养生馆夸大宣传乳酸菌的功能,其行为涉嫌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养生馆夸大宣传乳酸菌可以治病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梁女士母亲的合法权益,如果可以搜集到确凿的证据,那么,梁女士完全可以要求养生馆退一赔三,不仅如此,养生馆还有可能会面临罚款。

最后,梁女士把这事反映到了市监局,市监局了解了情况后称,乳酸菌的外包装上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这只是个普通的食品,不具备任何治疗功效,希望梁女士劝一下母亲,该吃的药还是得吃。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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