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成都,一男子约好友钓鱼,扛着一个约5米长的鱼竿走向河边,结果鱼竿碰到了高压线,导致男子触电身亡。男子家属认为,供电企业虽然在附近设有多个“禁止钓鱼”的安全警示,但没有做有效阻隔措施,应对男子的死负全责。供电企业则认为,是男子自己无视警示标识,执意在危险的地方钓鱼,与他们无关。双方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成都的夏日午后,退休的吴正华和几个老朋友约好这天下午一起去城郊的小河边钓鱼。到地后,吴正华迫不及待想去河边找个好位置,就跟朋友们说:"你们慢慢来,我先过去占个好地方。"说完,他就扛起长长的鱼竿,朝河边走去。 然而,吴正华并没有注意到,沿途立着几个醒目的警示牌,上面清晰地写着"此处有高压线,禁止钓鱼"的字样。这些警示牌是当地供电企业为了确保安全而设置的,可惜吴正华一心只想着找好位置,完全忽视了这些重要提醒。 大约10分钟后,跟在后面的朋友们终于来到河边。他们四处张望,想找到吴正华的身影。突然,有人惊呼一声:"快看那边!"只见不远处河岸上,一个人影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朋友们顿时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跑了过去。 等他们跑到近前,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吴正华面朝下趴在地上,身体僵直,手中还紧紧握着那根长鱼竿。鱼竿的顶端触碰到了头顶不远处的高压线,显然是发生了触电事故。尽管朋友们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但为时已晚,吴正华当场就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这突如其来的噩耗让吴正华的家人难以接受。在悲痛之余,他们开始追究事故的责任。家属认为,虽然供电企业在附近设置了警示标志,但并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的阻隔措施,比如设置围栏或者拉警戒线等。如果有这些实际的物理阻隔,也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因此,他们坚持认为供电企业应该对吴正华的死亡负全责。 然而,供电企业对此并不认同。他们表示,公司已经尽到了安全警示的义务,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了多个清晰可见的警示牌。吴正华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是他自己选择忽视这些警告,执意在危险的地方进行钓鱼活动,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供电企业认为,这起事故与他们无关,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就责任问题争执不下,最终将此事诉诸法庭,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纠纷。 在法庭上,双方都提出了自己的论据和证据。吴正华的家属聘请的律师强调,供电企业作为专业机构,应该充分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并采取更加有效的防范措施。仅仅设置警示牌是远远不够的,尤其是在这种人口密集、经常有人钓鱼的地方。 供电企业的代表则反驳说,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足够醒目的警示标志。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吴正华应该能够理解这些警告的含义,并做出正确的判断。企业不可能在每一处危险地带都设置物理隔离,这在实际操作上是不现实的。 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对案件的相关细节进行了深入调查。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吴正华对事故的发生负有70%的主要责任,供电企业承担30%的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吴正华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对自身安全负主要责任。他无视明显的警示标志,在危险区域进行钓鱼活动,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很高的风险性。如果他能够认真观察周围环境,遵守安全警示,就完全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 然而,法院也指出,供电企业作为专业的电力管理单位,在保障公众安全方面负有更高的义务。虽然设置了警示标志,但考虑到该地区经常有人钓鱼的实际情况,企业本可以采取更加有效的防护措施,例如增设围栏或者定期派人巡查等。因此,供电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基于以上判断,法院要求供电企业向吴正华的家属支付2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起意外事故提醒我们,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应该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悲剧的发生,让每个人都能安心地享受生活的美好。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