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黄欣然周帙恒)“全省府院检协同,已成立各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56个。”12月4日上午,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助推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现场,省高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王莉介绍了全省法院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做法。
其中,我省加强纠纷源头治理,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府院检协同成立各类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如,怀化建立“协调中心+行政复议+检察参与”协同工作机制;长沙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引导行政机关准确适用新土地管理法,规范黄花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征拆工作的启动推进;衡阳试行“法院+政府+专家”多元化解纷机制;岳阳靠前监督、指导岳阳乙烯炼化一体化及炼油配套改造项目的依法征拆,涉及总投资356.8亿元、征地近八千亩、拆房千余栋,实现“无讼”拆迁。
整体而言,全省已经初步搭建“3+N”机制,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一方面,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凝聚多元解纷合力。省高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规范性文件,通过完善机制、加强衔接、重点突破,有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充分支持行政复议发挥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省法院部署搭建复议诉讼衔接平台,基层法院设立行政复议咨询引导窗口,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省高院、省司法厅、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实质化解争议典型案例,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加强培训交流,统一法律适用尺度。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开展全省首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全省行政审判法官、检察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共350人参训,共同提高履职水平。全省法院定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院长开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庭审、观摩、点评”三合一活动和“行政审判讲堂”活动。针对矛盾纠纷频发的自然资源和养老保险领域,法院系统与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例评析活动,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探讨、评析,进一步明确行政争议裁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