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辜鹏博童臻熙摄)
湖南日报12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周帙恒黄欣然)“今年1-10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37.8万件,约40%的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实质性化解在诉前。湖南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连续四年保持全国同档最低水平。”12月4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湖南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助推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东楼推介全省法院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三点经验做法,表示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菜单式”解纷服务,为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贡献司法力量。
坚持服务大局,融入社会治理体系。高位部署推动,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各市州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召开全省“总对总”工作座谈会。加强部门协同,联合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及省总工会召开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座谈会,与省贸促会共同推进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与省残联出台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诉讼服务的十一条举措。对接调解资源,目前已建立金融、劳动、住建等12大领域的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总对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达到1312家、4096人,较2020年分别增长82倍和25.6倍。”曾东楼说,今年1-10月,全省法院委派“总对总”调解纠纷5.35万件,调解成功率76.81%。
强化源头治理,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响应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托“三进”机制,全省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矛调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基层治理单位数量由去年底的4779家增长到11211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全省512个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推动法庭职能由“以办案为主”向“办案和参与基层治理并重”转变。积极构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今年1-10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7508件,同比下降10.32%。”曾东楼说。
紧扣主责主业,以审理助推治理。全省法院扎实做好“三大审判”“三大环节”“三大程序”“三级法院”各项工作,优化提升诉讼与非诉讼衔接质效,将诉非分流、诉前调解、速裁快审衔接起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强轻罪治理,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社会治理有机衔接,从源头上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出一批有实践指导价值的司法建议及研究成果。曾东楼说,1-10月,全省法院一审刑事案件收案同比下降19.07%,其中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分别同比下降79.21%、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