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因个人原因断缴社保,如何续上?”“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12月4日上午,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宝安分局(简称“市社保局宝安分局”)办公室主任万霁率5位业务骨干做客本报“市民热线”栏目,现场接听市民来电,就市民关心的社保费用缴纳、社保关系转移、养老金申领、失业补助申领、社保权益维护等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
市民热线接听现场。
市民王先生率先拨打热线咨询,他表示自己目前59周岁,因个人原因社保已停缴,询问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提取个人缴交部分。工作人员解释道:“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足退休条件时,才可以申请个人账户的提取。即使存在个人停缴社保的情况,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仍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领养老金,但停缴期间的社保年限不会计入缴费年限。不过,为了保障您的社保权益,我们还是建议您尽量保持社保缴费的连续性。”
市民王小姐来电咨询,称她的妈妈已经到了退休年龄,分别在老家清远和深圳都购买了养老保险,询问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社保缴交年限。工作人员回答道:“对于在多地参保的情况,我们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社保关系的转移和年限的合并计算。目前广东省内职工养老保险无需办理转移,在办理退休时由工作人员归集省内其他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后将会合并计算您在异地的职工养老保险年限、个账。”
市民李小姐则来电咨询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且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那么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到市社保局宝安分局服务窗口或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领。工作人员将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标准,核定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王女士也来电咨询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相关问题。“我老家是四川的,此前办理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请问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查询转移进度呢?”工作人员回复:“养老保险转移进度可以通过申请转移时的渠道进行查询,如果在深圳社保公众号、粤省事、国家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等渠道申请的转移,可以通过原渠道查询转移进度。”
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内,近20位市民打来电话咨询,该局相关负责人及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每个来电都详细记录、耐心解答。
“通过此次市民热线接听活动,市社保局宝安分局不仅为市民提供了精准的社保服务,还进一步增强了市民对社保政策的了解和信任。”市社保局宝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直接倾听市民的声音,该局能够更准确地了解市民的需求和疑虑,从而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保服务,让社保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市民。
热线会客厅丨社保政策进万家服务群众零距离
嘉宾:市社保局宝安分局办公室主任万霁
主持人:宝安日报记者胡小娟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那其实很多市民都还有一点不是很清楚,那就是针对新入职员工,公司可以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其缴纳社保吗?
万霁:这是不合法的。只要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在试用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要缴费外,其他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主持人:最近经常看到关于个人养老金政策制度的宣传,深圳市作为先行城市之一,当前实施的情况也比较好,许多市民也在议论这个政策。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万霁: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主持人:社保工作事关民生,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生活息息相关,群众关注度也非常高。当前,为了让群众对社保业务办理不再“陌生”,市社保局宝安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万霁:为全面准确解读社保政策,增强公众依法履行社保义务、维护合法权益意识,市社保局宝安分局正大力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旨在面向各类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提供群众关心的社保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服务。主动问需于企于民,促进社保政策深入人心、惠及全面,营造主动参保、参加职保、多缴长缴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群众获得较高水平的保障。
一是推进“万人进万村”,深入社区宣讲。我们通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通过集中宣讲、设点摆摊、点对点走访等多种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养老失业资格认证等暖心服务。这些活动不仅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到最新的社保政策,还为他们提供了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后续将覆盖宝安所有社区,让社保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
二是多方联合讲政策,针对性解难题。市社保局宝安分局积极与银行、税务部门等多方联合,共同开展“个人养老金”“参保缴费”等内容的宣讲活动。这些活动不仅为群众提供了专业性政策咨询、解读、经办及答疑等全链条服务,还通过多方合作,形成了社保政策宣传的强大合力。
你问我答
何小姐: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失业金的待遇包含哪些?发放标准是多少?
市社保局宝安分局: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按最新规定,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尚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九十(2360×90%=2124元),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缴费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李先生:在深圳退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在哪里办理、如何办理?
市社保局宝安分局:深圳职工养老金的领取主要有三个基本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办理退休可预约前往各社保经办网点。其中,申请特殊工种和军转干提前退休的,需前往人才园服务大厅办理(社保直属分局)。
办退休手续要带以下资料:身份证件;户口本(人事档案已审核的可不提供);《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养老金申请表》、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温馨提示:申请表(详细列明须知事项,建议提前了解)和委托书可现场获取填写或提前在深圳社保官网“办事指南”模块上下载填写;无户口本的港澳台、外籍参保人不用提供;按国家相关规定,养老金优先发至金融社保卡。
罗小姐:我目前入职一家新公司,正在试用期阶段,单位需要给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吗?
市社保局宝安分局: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林先生:我之前在一家工厂打工,于2014年买过短暂的社保,后因个人原因断缴,近期我想续缴社保,但跟原公司协商后,公司只同意追缴两年以内社保,公司这样做是否有依据?为何只能追缴两年?
市社保局宝安分局:《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市社保机构、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市社保机构、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予受理。
刘小姐:公司未按实际工资为我缴纳社保,我该怎么办?
市社保局宝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超过两年的,市社保机构不予受理。可携带或邮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该公司违法行为的具体线索及辅助证明等资料到单位登记参保地社保机构登记处理。公司在宝安参保的,职工可以就近到分局或管理站的信访窗口递交资料。
刘先生: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我想问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限要求吗?
市社保局宝安分局: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王先生:请问2024年7月1日后,深圳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是多少?
市社保局宝安分局: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0号)和《关于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4号)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按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即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从低到高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其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分别为0.2%、0.4%、0.6%、0.8%、0.9%、1.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