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因其驾驶门槛低、价格便宜,受到部分人群特别是中老年人青睐。但由于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车辆安全性能差,导致交通安全问题严峻。12月5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起案例,警方从查获的非标电动车开展源头整治,违规销售的商家最终进行了退款。
花6000元买的“老头乐”被查,销售门店被责令回收车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江都公安交警部门近日查获一辆违规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四轮车。该车车厢为封闭式,驾驶人告诉民警,主要是为接送孩子,前段时间刚买的。民警询问后得知,车主花费6000元购买了这辆电动四轮车,购车地点是江都区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
民警告知驾驶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申领上牌条件的三、四轮电动车,主要包括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低速代步车等。“俗称的‘老头乐’这类车,大部分是非标电动车,这种车无法申领牌照,车主大都无证驾驶,禁止上路行驶。”民警向驾驶人明理释法。
经查,电动车销售门店售卖非标车的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公安交警部门随即联合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责令商家停止违规经营行为。门店老板承认,的确出售了这辆电动四轮车,没有向消费者明确说明车辆属性。公安交警部门告知商家,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今年9月1日后,省内城市的所有电动车销售门店不得出售非标电动车。随后,该店回收了这辆非标电动四轮车,将大部分购车款退还给了车主。
非标车上路行驶安全隐患大,警方请市民一旦发现立即举报
公安交警部门介绍,看似方便的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安全隐患很大。第一,这些车安全配置低,车身前后没有防撞吸能结构,有些车辆甚至连最基础的安全带都没有配。第二,电池质量差,部分电动车厂家为赚取非法利润,降低成本,配件偷工减料,采用劣质低价产品,特别是劣质的充电器和劣质的电池极易自燃。第三,这些非标车影响道路交通秩序,驾驶者大都没有经过驾驶技术培训,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在驾驶过程中经常出现强行转弯、强超强会、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因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财的损失得不到赔偿,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警方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严禁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避免各种非标电动车流入市场。
警方呼吁电动车销售商,要通过告知单的方式,让用户充分了解自己购买的车辆,避免后期出现车辆无法上牌照、骑行无驾照的问题。警方还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贪图便宜和方便购买非标车辆,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市民一旦发现商家违规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可拨打110举报,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通讯员祝隽黄静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陈咏
校对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