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沙坡头区法院忠实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持续更新审判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理念贯穿办案始终,知识产权调解工作稳步推进、成效初现。1至10月,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3件,主要类型为涉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结案40件,其中调解7件、撤诉17件、调撤率达57.5%。
沙坡头区法院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适用不同的调解方案。一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办案法官以案件起诉标的额小,法院判赔金额小为切入点,先联系侵权人固定侵权事实,告知法院裁判依据,再结合个案情况讲明生效案例的裁量范围,适时提出调解方案,多数侵权人表示愿意调解解决、主动删除侵权作品、一次性当庭履行,双方矛盾纠纷化解周期短、时效快。二是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由于商标侵权事实差异大导致裁判结果大相径庭,当事人往往对判决结果难以接受,进而上诉情况较多,办案法官为解决此问题,采取“类案裁判尺度统一、个案差异化审理”的处理方式,注重立足案情、加强释法明理,使侵权人认清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逐步引导当事人调整诉讼期望值,依法界定损失范围和赔偿数额,持续组织当事人进行多轮协商,寻找利益契合点与共赢点,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共识,真正服判息诉,化解矛盾纷争。三是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技术领域专业性较强,对法官的专业能力要求较高,调解工作的开展往往需要辅以技术事实查明才能有效地推进,法官充分熟悉案情、掌握证据材料,准确总结争议焦点,“三步走”找准调解突破口,第一步释明行业惯例、消除内心偏见;第二步把握关键需求、紧扣合同细节;第三步关注后续问题、打消后顾之忧,最终获得双方的信任和认同,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结案不是人民法院的最终目标,在依法理性解决矛盾,平等自愿化解纠纷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促进企业发展,营造良性竞争、合作共赢的法治营商环境才是群众期盼。下一步,沙坡头区法院将不断总结知识产权调解工作经验,进一步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在类案中运用推广,形成知识产权调解的沙坡头区法院做法。(通讯员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