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法制化建设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12-06 10:39:00

陕西网讯(记者袁晨)12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李崇翊,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郝彦伟,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牛子仲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于2024年11月27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李崇翊表示,目前,生态环境监测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还没有专门立法。近年来,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业快速发展,但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监测数据质量问题突出,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老百姓的环境权益。

“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建立防范和惩治弄虚作假机制,保障监测数据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法规十分必要。”李崇翊说,“规定是一部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的探索性、创制性的地方性法规,由数智化监管、信用管理、监督检查等26条组成。”

目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是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性质最恶劣、社会影响最大的违法行为,也是必须从严从重惩处的违法行为。规定明确了对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机构和人员“双罚”,是严厉打击这类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郝彦伟表示,省生态环境厅将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制度;依照《规定》对机构进行处罚的同时,对于弄虚作假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等方面抓好落实。此外,通过数智化的监管手段,对各类监测要素进行全面监管和全过程溯源,实现对异常数据的智能识别、自动报警,最大限度减少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空间,有效实现源头防控和违法行为的判定查处。

企业和公众如何了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

牛子仲介绍,一是可以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信息。二是可以登录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陕西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信息和能力情况。

社会公众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12315”平台举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违法行为线索。市场监管部门将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调查处理,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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