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阳,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答: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提取可办理委托扣款按月自动扣划或按年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一、按月自动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签约办理渠道及要求

(一)办理渠道

2.线下渠道:贵阳公积金服务网点。

(二)所需资料:

1.线上渠道:无需任何资料

2.线下渠道:

(1)身份证原件;

(2)还款银行卡原件;

(3)配偶共同签约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其他共同借款人共同签约的,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借款合同原件。

(三)注意事项:

职工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和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贵阳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贵州银行、农商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乌当农商行办理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可办理按月委扣签约。

二、按年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住房按揭贷款渠道及要求

(一)办理渠道

异地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及非合作银行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首次提取须到贵阳公积金各服务网点办理或“贵阳公积金”APP、“贵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线上渠道办理。

(二)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合同原件(同一套住宅贷款,首次提取时需提供);

3.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贷款机构出具的当前贷款余额及月还款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对账单、还款计划表等,有效期一个月,需加盖贷款机构相关业务章);

4.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时,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原件;

5.需提供该笔贷款核验信息的佐证材料。

注:非首次提取时需提供以上1.3.4项资料。

(三)提取金额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还款额。需先提取主贷人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再提取配偶或共有人住房公积金,提取顺序依次为主贷人、主贷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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