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是阿坝发展的最硬底气,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阿坝州目前共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59处,数量位列全省第二,其中自然保护区25个、自然公园21个(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10处,世界自然遗产3处。
2024年,州林草局督促指导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和各景区管理局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工作。一是严格高效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全力支持阿坝1000千伏特高压、川汶高速、都四轨道等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共审核上报、批复50余个项目。二是增加自然保护地巡护频次,动态排查涉林问题。建立监测样线285条、安装红外相机962台,拍摄到野生动物338种,划定巡护线路521条,累计开展巡护89362人次。三是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地资源,提升生态保护成效。支持符合政策要求的生态修复、森林提质等项目,全年投入资金8069.45万元,修复栖息地面积10702.93公顷。
通过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确保自然保护地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景观和自然生态系统安全,为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阿坝典范建设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