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9日消息,同德化工于2024年8月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公司近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8月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的股权转让交易,预计产生利润17,709.8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96.15%,但未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张烘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董事邬庆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张宁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本次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将吸取教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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