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近日,中通客车、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新增1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004万余元,执行法院为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值得注意的是,中通客车与其他三家公司并无明显的股权关联信息,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据中通客车此前公告,2017年5月起,公司陆续与沃特玛创新联盟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沃特玛创新联盟企业向本公司采购车辆,部分购车款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及付款人是沃特玛创新联盟企业——深圳新沃运力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沃绿源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收到商业承兑汇票后又背书转让至上游供应商(基本为沃特玛创新联盟企业)。现商业承兑汇票陆续到期,出票人到期不能兑付,各持票人将票据上的当事人起诉,公司作为票据背书人成为被告之一。
资料显示,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胡海华,注册资本约5.93亿元,经营范围含汽车新车销售、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由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