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县的街道,对于马昭富这位老检察官来说,真可谓熟悉得没法再熟悉了。
按老习惯,他该是背着手到街心花园找“老伙计”们“杀”两盘棋的时候了。于是,马昭富向正忙着收拾碗盘的妻子打了个招呼,就向街口走去。
这是个不大不小的县城,以前据当地的老人们说曾是个不小的农产品集散地,曾有过一段客商云集的景象,后来,战乱使这个商业繁华的市场渐渐败落了。
近些年,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大潮正一浪高过一浪地冲击着这里,原本在骨子里就似乎有经商天赋的永川人,好象重新焕发生机后的“爬山虎”,凭着精明的头脑和勤快的手脚,很快就把他们经商的“触角”伸向了四面八方。
当然,这一方面给永川的经济文化各项事业带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也带来不少消极腐败的东西,对此,上上下下都感到不满意。
所以,不久前县委召开的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马昭富就提出:“一定要加强执纪执法办案力量,要早抓,抓苗头,否则,永川县的经济发展必定会有大的波动。”
他的这番话自然赢得了与会同志的赞同,一致赞成成立县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办公室…
此时马昭富想到自己在这次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出色”表现,嘴角不由泛起一丝得意的笑容,脚下的步子似乎也轻快了许多…
马昭富出身于一个贫苦家庭,解放前父亲给地主当长工,受尽了各种盘剥与欺凌。所以,经过旧社会各种艰难因苦的父母,对党和政府自然怀有质朴的感激之情,时刻教育少年时期的马昭富一定要听党的话,长大后报答党的恩情。
1965年,马昭富怀着一颗志诚的心光荣参了军,由于身体条件和战术技能很出色,新兵训练刚结束,他便被选拔进首都的警卫部队。
这时,马昭富似乎劲头更足了,学习锻炼更刻苦勤奋了,一年不到,他被破格吸收进党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主义先锋战士。荣誉从此就似影子一样跟随着他,每年的“五好战士”、“先进射手”等评比活动,他都榜上有名。
1971年,他终于如愿以偿被提升为排长,成为一名国家干部。1979年,他转业回到永川县,当了一名人民的检察官。
来到检察院工作后,马昭富丝毫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业务上不懂的;他宁愿三天三夜不睡觉也要弄通;别人需要帮助的他准会第一个站出来。
所以,大家对他的印象都很好,认为他天资聪明,工作干劲大,对人坦荡热情,好学习,熟悉业务快。
功夫不负有心人,1980年他担任了助理检察员,1981年任检察员,1984年任批捕科副科长,1985年任科长,1986年任检察委员会成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1990年被评为县“优秀党员”,1991年被评为重庆市“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先进个人,真可谓平步青云,一帆风顺。
但是,随着职务的提升,马昭富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心理天平倾斜了,过去不曾有过的感觉时常缠绕着他了;看着那些通过各种途径先富起来的人;吸好烟、喝好酒,住高级宾馆,出入灯红酒绿的歌舞厅、建别墅、买汽车…
再看看自已屋内的破旧家具,他气愤了:“妈的!我马昭富凭能力、凭才干哪点比这些人差,凭什么我就不能富起来呢?不行,我也得想想法子…”
机会来了。有一天晚上,马昭富刚与家人吃过晚饭,就听“砰砰”有人敲门,妻子忙放下手中的活去开门。只见一个略显肥胖的“小老头”笑着走了进来。
马昭富一眼认出,他是不久前曾因受贿而被自己“免予起诉”的郑某,这会儿他来干什么?
这位在某厂任供销科长的郑某,不慌不忙地把随身带来的几瓶水果罐头交到马妻手里,对马昭富满脸感激之情地说道:
“马检察长,真是太感激您啦,不是你‘秉公执法’,我郑某不知要受多大的‘冤枉’呢?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我郑某一定全力去办!”
马昭富眼睛一亮,心想:这个子案本就该免予起诉,这小子怎么以为是我“网开一面”了呢?反正他有钱,何不顺水推舟,敲他一杠子呢?
想到这,马昭富说:“老郑,不用客气,也实在没什么事要麻烦您,只是…”他捏着自已的耳垂欲言又止:“你大妹子一直想让我给她买个耳环,我也不知到哪买好,你懂行,你给帮忙买个吧?”
郑某当然心领神会,连声:“好说,好说,我马上去办这件事。”
三天后,郑某把500元钱交给了马昭富,说:“真对不起,我要出门几天,让您爱人自个辛苦一趟吧!”马昭富毫不犹豫地把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此后,马昭富的名气就越来越大了,不仅因为他是大权在握的检察长,而且因为他敢收“红包”,肯“帮忙”。
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劳改释放人员、社会闲杂人员纷纷聚集在马昭富的周围,与他“称兄道弟”,把他当作不法活动的“大红伞”。
致富是人们的共同愿望,然而致富的手段和渠道却有天壤之别。
贪污受贿盗窃者是以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为前提的,这样来的钱,虽然可以暂时满足他们那恶性膨胀的私欲,兴奋一阵他们那被金钱扭曲了的神经,而最终买来的却只能是高墙内的悔恨的泪水。
马昭富这位身为人民检察官的“玩火者”也正同自己开着一个残酷的玩笑:分明想获得更多的幸福,却把现有的统统失掉;分明是向往辉煌的天堂,可双脚却一步步迈进了地狱之门。
1990年7月,县上的一个皮革厂厂长张某因贫污公款被收审了。张某的妻子“救夫”心切,四处托人“相助”。有人提醒她:找谁也不如找那位肯“帮忙”的马检察长。
于是,张妻就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找到了马昭富的家,先是代夫“痛陈冤情”,后是吹捧马检察长执法公正,又是一位热心肠的活观世音…
临走时,留下了一条高级毛毯和半箱“红塔山”…
不久,马检察长显“灵”了。张某被宣布免予起诉。回家后,登门请马昭富来到一家饭店,说是要“意思意思”。
席间,马昭富故意提醒说:“医药公司某某贪污才1800元,就判了三年半的刑,你小子亏得求上了我,否则也难说啦!”这分明是暗示对之所以受到从轻处理全靠他“使劲”。
可见,马昭富明目张胆时不仅置法律于不顾,而且也开始表功,要求回报了。
两天后,一套组合柜被张某用汽车送进马昭富的家里…
敲诈勒索的频频得手,使马昭富心中的欲壑愈填愈无止境了。故技重演,他利用案件当事人的亲友托其帮忙和帮助他人调动工作之机,采取“明要暗索”,“开空头发票找有关单位和案件当事人报销”、谎称“被偷”要别人送钱“压惊”等手段,先后收受和索要了19人的现金及金耳环、金项链、组合家俱、五粮液酒、红塔山香烟等物折款累计9300多元。
“饱暖思淫欲”。马昭富变“阔”之后,对人家提着各种礼品、送的钱物感到“厌倦”了,他开始把眼光盯向了每个“求”他帮忙的女人。
马昭富一步步堕落成一个“好色之徒”,是他周围的人万万想不到的。
在单位里,这位“检察长”总是一副威严的仪容,与女同事谈工作总是一本已经。有一次谈起某机关一对男女青年在街上搂肩搭背时,他还严肃地要求下属的青年人决不可如此不知“羞耻”。
但正是这个“伪君子”,却在八、九年的时间里,借职务之便,奸淫妇女8人,调戏猥亵妇女3人。
农村女青年熊某的丈夫因盗窃被收审后,熊某经人介绍,多次提着烟、酒、水果到马家登门说情。
马对于这些普通烟酒根本不感兴趣,但他心里却早已对熊某那苗条的身材垂诞三尺了,他像“沙家浜”里的刁小三,不仅要“抢包袱”,连人也要一块“抢”,要财色双收。
一天,熊某又来到了马昭富的办公室,再次恳求马昭富帮忙放他丈夫出来。
马昭富笑着对熊某说:“唉呀,你丈夫的情况很复杂,我实在记不清了,记录的本子我忘在家里了,要不就到我家谈谈吧。”
熊某内心虽有一种莫名的惧怕,但也只得跟着马昭富来到了马家。
一进门,姑娘见室内空无一人,就犹豫道:“马检察长,我是不是改天再来吧?”马昭富忙拦住说:“没关系,请进屋随便坐吧!”
随后,马昭富乘机关锁了房门,又是端茶又是递水果,不时触摸一下姑娘的身体。姑娘紧张起来,站起来对马昭富说:“马检察长,我还是改天再来吧!”
说着就想去开门,马昭富脸一沉,威胁道:“走?你还想不想让你男人出来了?”熊姑娘站住了,回身望着目光狡黠的马昭富:
“我…我…,我该怎么办?”
马昭富此刻不顾一切了,扑上前去,连推带搡地把姑娘拖进了卧室…
年方26岁的女护士姜某,想从乡卫生院调到县城医院工作。马昭富见其有几分姿色,邪念顿生,就主动表示可以“帮”她调动工作。
1991年9月的一天上午,马昭富事先借故把老婆支回娘家,然后打电话约姜姑娘说:“你调动的事有点眉目了,能马上来我家谈一下吗?”
善良的姑娘哪知这个老“色狼”早已设好了圈套,一听说自己的事有点希望,便兴冲冲如约来到了马家。
马昭富一见姑娘落入圈套,忙不迭将她迎进屋,先是好言好语稳住姑娘,后是偷偷地关锁了房门,强行占有了姑娘…
此后,马昭富并没有就此放过姑娘,而是利用姜某有求自己的心理,对她纠缠不休,寻找各种机会一次一次地在姑娘身上发泄其“兽欲”。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马昭富贪占了钱财和女人,付出的代价只能是徇私枉法。
他完全丧失了立场,竟为一己之利擅自向罪犯泄露案情,帮助隐瞒犯罪事实,严重地干扰、阻得案件查处工作。
1989年秋天,原万寿乡吊水洞煤矿出纳员林某因经济问题被检察院立案侦查。林某和马昭富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故而林某的儿媳龙某上门“拜望”马昭富,求他对林某“从宽处理”。马昭富淫心再发,借机奸淫了龙某并收下了林家的财物,答应将其公公的事“搁平”。
他公开对该案承办人员说:“林某是我的姻伯,你们看着办吧。”办案人员并没有因此受到影响。
马昭富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找到办案人员又说:“据我所知,林某是有投案自首表现的,我可以作证,你们应按自首处理才对嘛。”
就在办案人员对此进行检查过程中,马昭富竞胆大妄为地擅自利用其检察长的职权签字同意对林某免予起诉,企图草草结束此案的调查工作,包庇林某不受法律的惩处。
但法律毕竞是威严的,其尊严决不容受到侵犯。检察院其他负责同志坚决顶住了马昭富的干扰和阻挠,艰难地彻底查清了此案,林某最后被判刑12年。
财迷心窃,色胆包天。马昭富已经失去了了理智,继续拿国家法律作交易。
一次,马昭富在奸污了女护士姜某后,找到县卫生局长张某,要求他设法把姜某调到县城卫生单位工作。张某表示有难度,只好暂时放下此事。
不久,张某受贿问题暴露了,马昭富为了能顺利把姜某“调到”城里,就主动地向张某泄露案情,暗示张某不要承认,自己会设法“相助”。
果不然,第二天检察院工作人员审查张某时,张某拒不供认受贿事实,还倒打一钉耙,要求给他“申冤”。
就这样,马昭富不断向张某泄露案情和调查人员的活动情况,致使这个案子不得不中断了几个月时间…
“玩火者”总会把火烧到自己身上的。马昭富财色俱贪、徇私枉法的行径,不管“玩”得多“花”,最终还是暴露了。
1992年底,永川市检察机关经过周密侦察,排除由马昭富及其亲信设置的重重障碍,彻底查清了马昭富的重重犯罪事实。马昭富因犯受贿罪、流氓罪、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永川市纪委宣布开除其党籍…
必须严惩不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