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地理标志“金字招牌”灵寿县加强特色名片保护助推经济发展

“地名+品名”是地方的“特色名片”。灵寿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于日前作出《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建设和运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助力推动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发展。

千年古县灵寿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该县着力挖掘和培育地理标志,促进地理标志运用,以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已申请灵寿丹参、灵寿腌肉、灵寿香猪3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核准使用企业5家,另有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正在组织申报。同时,建立了地标培育库,将27件特色农产品写入灵寿年鉴。

关注地理标志保护,源于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一次企业座谈会。燕川乡虎吟潭养殖基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灵寿香猪”用标企业负责人尹垣祥在座谈会上表达了自己担忧:“灵寿香猪不愁卖,也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金字招牌’,但质优价低,没能形成规模,产业化发展比较滞后。”

为推动地理标志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灵寿县人大常委会拟对加强地理标志建设和运用作出决定。在报请县委同意后,县人大常委会着手进行《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建设和运用的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并在灵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决定》明确了在统筹推进地理标志的建设和运用中,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政府部门要出台政策、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消除经营环境、投资决策、融资研发的阻碍。

《决定》出台给灵寿县的特色经济添加了助跑器,也让百姓多了实惠感。“这个《决定》让我们觉得很暖心。”灵寿腌肉用标企业负责人马芳说,“现在知道灵寿腌肉的人越来越多。照这样的势头发展下去,我们灵寿腌肉走上品牌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路子指日可待!”

目前,灵寿县还有许多颇具地标潜质的农产品、传统手工艺品也亟待在世人面前华丽亮相,灵寿薯蓣、灵寿核桃、灵寿板栗、灵寿红薯正在积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都将为未来的市场竞争增加新的砝码。(记者王静通讯员马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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