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物“四普”实地调查推进会在宁召开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12-10 19:05:23

12月10日,江苏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实地调查工作推进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实地普查进展情况,常州市普查办、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作了经验交流,各设区市汇报了下一阶段实地调查工作计划。省普查办负责同志,省普查办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各设区市普查办负责同志,各市文物局牵头处室主要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了解,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是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目前,“四普”工作第二阶段已过半,各市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接下来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改进方法、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三普”文物复查和数据录入等工作,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到新发现文物调查等工作上来,对历史城区、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清查,对工业遗产、水利遗产、考古新发现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调查。同时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持续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对文物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精准稳妥推进线索移交等工作。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涵盖了地上、地下、水下不可移动文物,要求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开展地毯式清查,并按照国家普查办下发的标准规范,进行数字化记录。会上强调各级普查机构要狠抓数据质量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时整理、录入、审核文物普查资料和信息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可信。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抓住新版文物保护法公布这一难得机遇,针对基层一线难点问题开展政策制度研究,充分调动年轻同志参与文物普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普查工作真正成为全省文博系统的一次大培训、大练兵。要及时启动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大数据库建设,提前部署第三阶段各项工作。要切实将宣传工作贯穿普查全过程。要聚焦工作进展,针对重要发现、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和集中报道,多形式多维度报道反映普查过程和成果,不断扩大普查社会覆盖面,持续提升普查社会影响力。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林惠虹滕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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