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强城乡建设管理,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努力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12月10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对陕西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陕西累计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万个惠及150万户居民;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38.13公里,居全国第三位。
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提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陕西累计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万个,更新改造水、电、气、热等各类老旧管线管道超过1.06万公里,加装电梯1600部以上,改造增设停车位10.5万个、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91万个,增设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超600个,约150万户、400万居民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加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全省26条城市黑臭水体全部达到“长制久清”,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持续建设口袋公园、城市绿道,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地率分别达到6.05万公顷和38.7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15平方米,其中,宝鸡市获得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为增强全省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承载能力,陕西持续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大力推进城市供热、供水、燃气管网建设,加快漏损管网改造。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目前已排查生产、经营、运输、充装、使用等各类企业21.3万家,排查燃气老化管道9789公里,累计改造完成8599公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胡汉利表示,截至2023年底,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9.08%,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5.65亿平方米,城市供水普及率达98.53%,管网漏损率降低至8.81%。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成和在建总长度达到469.46公里,居全国第11位。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638.13公里,居全国第三位。全省黄河流域114座县级以上污水厂全面完成提标改造任务,排放水质均达到黄河一级A标准。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为加强县域城镇建设,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陕西省着力加强城镇平台建设,指导县城分类发展。2021年以来,全省县城道路长度增加502公里,供排水、燃气、供热等管道共计增加1450余公里,绿地面积增加1300公顷,改扩建污水处理厂7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提高15万立方米。坚持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培育了一批工业重镇、农业大镇、商贸强镇、文旅名镇,2021年以来,陕西省支持的100个重点镇建设,完成投资415.57亿元,镇区建成区规模新增30.2平方公里,达442.3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新增7.83万人。
当前,陕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发展深度融合,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呈现新气象。陕西省陆续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制定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以及历史文化街区评选认定管理办法以及相关保护提升的技术导则和工程建设标准。同时,建立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等保护传承体系。将历史文化保护融入城乡建设,在城乡建设中,变过去的“拆改留”为“留改拆”,原汁原味地保留了一批老街区、老厂区,留住了原住民和“烟火气”,并通过合理利用让历史文化资源活起来,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工业遗产的公共空间作用,对于一些历史建筑和工业遗产,在保持其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前提下开展修复、修缮,采用改建、增补设施等方式使其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在活化利用中焕发新的生机。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2座、名镇36个、名村4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79个,省级传统村落484个,划定了历史文化街区70片,公布认定了历史建筑971处,基本形成了特色鲜明、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同时,不断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制定《保护工作方案》《保护管理技术导则》,对全省1139株城市古树名木严格建档保护。
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龚伟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