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林业局围绕自然保护地制度建设、问题排查、群众服务等方面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地内管理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推进项目审核审批规范化。印发《德阳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审批流程的通知》(德林发〔2024〕25号)。对进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按照程序和审批权限,依法对项目建设进入各类自然保护地作出行政许可或出具意见批复。二是推动项目管理全过程化。建立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监管台账,严格落实“事前从严审查、事中从严监管、事后从严评估”,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事中事后检查,对全市自然保护地进行项目现场监管和安全生产排查22次,坚决杜绝批建不符、野蛮施工等问题。三是促进服务群众便利化。积极支持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步提升,完成涉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用地(含矿业权)范围与自然保护地位置关系核查98个、项目准入的审核审批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