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的彩礼被我和小李花了,金银首饰也卖了,卖的钱也被我们二人打牌输掉和日常开销用完了。”女子小熊供述道。
12月12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近日龙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熊、小周、小宋、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至20000元不等刑罚;责令四名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庭审现场图据龙里法院
小熊和男子小李是一对情侣。今年1月的一天,女子小熊在网上浏览贷款广告后,联系网友准备以做医美为由申请贷款,并与对方约定面谈。
在与网友小周、小宋见面后,二人告知小熊因其征信问题无法办理贷款,但可以介绍小熊和他人结婚,领取结婚证后小熊可获得10万元彩礼;婚后由小周、小宋、小李等人带男方喝酒、嫖娼,小熊届时便能以男方有过错为由离婚,还不用退还彩礼,“等你结婚后,我们带男方去喝酒、嫖娼,这样你就可以离婚了,10万块彩礼也不用退。”
小李、小熊同意后,婚恋中介人员田某(另案处理)当日便带小熊在贵阳某婚恋公司相亲,小熊与被害人小鲍相亲成功。
今年1月8日,小熊与男子小鲍办理结婚登记,小鲍及其家属支付现金136666元给小熊作为彩礼,小熊按照约定将其中36666元作为“中介费”交给田某,剩余10万元被小熊、小李偿还二人共同债务及支出。
“中介费”36666元由小周等人分配,小周分得18000元、小宋分得8000元、田某分得2000元,剩余部分被三人共同消费。
领证当晚,小熊跟着小鲍及其家人共同前往小鲍家,小鲍根据小熊的要求支付47970元为小熊购买了金首饰。
没过几天,小熊、小鲍从小鲍家回来,小熊将小鲍留在酒店独自离开,其间小李以小熊“表哥”的身份与小鲍见面吃饭。因与小熊办理结婚登记以来,小熊多次拒绝与小鲍同居、见面。见“妻子”小熊行为异常,小鲍怀疑被骗,遂到公安机关报警。
案发后,四名被告人到案并如实供述了所犯罪行,小熊和小周、小宋对被害人小鲍进行了部分赔偿。
法官表示,“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钱财的犯罪行为。在此提醒广大单身人士,要提高警惕加以防范,尤其对刚接触没多久、不了解的结婚对象,要辨别其真实身份、家世背景、人际关系,切莫因“婚嫁”心切轻信他人,给骗婚者以可乘之机。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时,更要提高警惕,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
这样的渣女该绝!
禁止彩礼陋俗,防止骗婚犯罪!
骗婚都舍不得同居?这么守身如玉吗[得瑟]
广西云南四川高发省
高手[点赞]
这让年轻人如何相信爱情相信婚姻,你看上她的人,她算计你的钱,这哪是奔着过日子去的,就是一笔买卖,都是交易。
说起来都好笑,这个时代成就就这样的荒唐事[点赞][点赞]
贵州,江西,这两个地方是真吓人
他就不能为民除害吗?以后还有多少受害者
小熊与小李是情侣了,在别人指使下“放鸽子”骗钱财
猎物
买卖自由童叟无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