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野生兰花犯法!江南公安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我喜欢兰花已有20多年了,看这家店里的野生兰花价格很便宜,没忍住就下单了。”面对民警的讯问,当事人朱某懊悔地说。

近日,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根据上级下发线索,经过分析研判,抓获了在网上多次购买野生兰花的朱某。

据了解,朱某喜欢种植兰花,平时经常在短视频平台上观看兰花相关的视频,并网购兰花植物。去年年底,他发现平台一商家卖的兰花“物美价廉”,并且商家还经常以“进山寻宝”的方式,直播采挖野生兰花。

“该商家在直播中向顾客展示路边各种各样的兰花,顾客直接在直播间内挑选,如果挑中了,他们就会去把兰花挖回来供顾客下单购买,每株兰花的价格大概在30元左右。”三江派出所生态警长邢程轲介绍道。

即使知道野生兰花是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但“爱兰心切”的朱某也没有经受住诱惑。在一年的时间里,他陆续网购了10余株野生兰花。经司法鉴定,朱某所购野生兰花均为野生蕙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朱某主动交代,认罪态度良好,江南公安分局对其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短视频平台“直播带野兰”商家已另案处理。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并判决。

“山上的很多野生花草是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不可随意采摘、买卖。”邢程轲表示,网络主播“直播带野兰”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一些消费者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私自购买野生兰花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也构成违法。

野生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战略资源。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促进野生植物保护,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今年以来,三江派出所根据生态警务建设要求,坚持全警行动、部门联动,发挥生态警长作用,健全生态共治队伍,提升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护航生态建设的能力水平,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底色。

此外,该所不断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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