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浙江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专家评审。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胜出席,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及省林业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审阅相关文本材料,并进行质询讨论。《规划》以自然地理和湿地资源为基础,构建“一屏引领、八脉辐射、一网协同、多点联动、全域美丽”的全省湿地保护空间布局,实施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修复提质、智慧湿地建设、湿地文化传承等重点任务。专家组一致认为,《规划》目标明确,布局合理,内容全面,特色鲜明,符合浙江实际,具有较强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一致同意通过评审。
李永胜对各位专家的认真指导、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规划》前期多次征求了各部门和市县意见,从浙江湿地先行先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样板高度,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省湿地保护的目标、布局和重点任务,为有力推进浙江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先行示范提供重要支撑。
(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管理处、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