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骗低保?”四川巴中,男子举报老家有邻居有车有房却拿着低保,认为邻居存在骗保行为。可是纪委调查后,认为不存在骗保行为,邻居家的父母一个残疾一个生病,家庭的确十分困难,而且房子的总面积未超过当地住房标准的两倍,车辆也未超过低保月标准的24倍。
(来源:极目新闻)
苟先生在一次和老乡一起喝酒时,聊起了家乡的情况。老乡说到了一位苟姓邻居家不仅有大房子,还有一辆车,却一直拿着国家低保,这让苟先生感到意外。
在苟先生的认知中,低保应该是无房无车穷得都吃不起饭了才会拿低保,这有房有车的人,怎么能拿低保呢?
为了解惑,苟先生在一次回家探亲时,特地去邻居家瞧了瞧,发现邻居家的房子果然很大,房间都有好几间。
另外,邻居还花了24万元买了套房子,全款支付,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甚至还花8万元买了个50平米的门市。
苟先生认为,就这样的条件是不符合低保政策的,所以认为邻居家是骗保,于是进行了举报。
后纪委介入调查后,发现苟先生的邻居家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
邻居家的房和车的确存在,但这些情况都发生在申请低保之前。
在2008年的时候,邻居家就在市区购买了50平米的门市,但一直是自己住,没有对外出租过。
这一住就是10年,直到2017年,邻居家在市区全款24万元买了套63平米的房子,但没钱装修入住。
在2018年的时候,邻居家与其他邻居合建了一套房子,即苟先生举报的那套很多房间的大房子,这套大房子其实并不全是邻居家的。
在2019年的时候,邻居家花1.8万元买了辆二手面包车。
这就是苟先生举报的邻居家的情况。
苟先生的邻居家的情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呢?
1、苟先生邻居家的住房和车其实价值和面积并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门市并不算住房,但因为他们一直居住没有出租,所以是没有收入的。
根据《巴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获得低保;已经认定并享受低保补助的,应退出低保。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代步机动车)、经营性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经营性房屋,实际评估价值超过本市低保月标准24倍的;
拥有两套以上产权住房且住房总面积超过本市住房保障标准2倍的。
另外,苟先生的邻居称:市中心24万买的房子,其实是亲戚家的,只是因为亲戚不知道怎么办购房手续,所以才落户在邻居家了,这24万的钱还是亲戚出资的。
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按照上述标准,苟先生的邻居家的情况是符合低保标准的,即便是有房有车,也不影响低保资格的认定。
2、苟先生邻居家的父母的情况比较特殊。
当时在申请认定低保户时,邻居家的父亲是二级残疾,母亲是中风,儿子正在读高中,家庭收入几乎没有。
《巴中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按程序“整户”认定为低保对象:
第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第二、家庭成员因残疾、重病、就学等增加刚性支出,在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其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或虽未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但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家庭刚性支出费用后,人均月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由此可见,苟先生邻居家的情况显然符合上述低保申请的资格,所以每月每人领了240元低保。
在2022年7月份时,邻居家的儿子毕业后未继续读书了便退出了低保。
但是邻居家的父亲和母亲的收入仍达不到最低收入标准,所以夫妻二人继续申领低保,人均每月可领400元。
今年6月份,邻居家的母亲去世后,便退出了低保。而自从苟先生举报后,邻居家的父亲也主动退出了低保。
因此,虽然邻居家有房有车听起来很风光,但实际上却十分的困难。
最后,有网友还是不认可官方的通报,认为什么都可以作假,骗保一定是真的,否则邻居家的父亲为何要主动退出低保?这不就是心虚吗?
对此,您怎么看?
这个贴出来不是要又产生邻里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