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余书福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妻子是广东省韶关市的老师。韶关公积金跟赣州公积金已经相通,我想在赣州买房,能否按双职工公积金贷款?如果可以,除了本人单位申请公积金批准书外,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近日,现役军人徐先生向问政赣州平台咨询公积金贷款相关问题。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称,针对徐先生咨询“夫妻一方为异地公积金,一方为部队公积金,能否按双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放开住房公积金异地缴存互认互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购房的,可按购房地贷款政策在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徐先生本人在部队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视同符合“双缴存职工”的办理条件要求。
对于徐先生询问在办理时需要递交哪些材料?该名工作人员说,徐先生除需要提供在部队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外,还需提供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借款人用于偿还贷款的银行存折(卡);需要提供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的税务票据;还需徐先生提供本人在部队近一年缴存明细和配偶在异地的缴存证明及近一年缴存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