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15日消息,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公司此前披露过相关公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次操纵尚纬股份的刑事判决为:撤销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第一项对被告人李广胜的量刑部分,维持其余部分;李广胜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李广胜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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