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出借银行卡,“跑分”就能赚大钱?贵州省六盘水市男子缪某某,在他人的邀约下参与“跑分”赚钱,3个月时间涉案18.6万元。12月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这一案情,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缪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7月,被告人缪某某在他人的邀约下与许某某、“老二”等人一起参与“跑分”赚钱,缪某某除了找人提供银行卡收钱外,还负责在“跑分”过程中接送卡主。期间,缪某某等人联系安某等人提供本人名下银行卡用于跑分。经查,仅仅3个月时间,缪某某等人的银行卡一共接收了18.6万元的诈骗资金,并参与转移非法所得资金帮助取现。
2024年10月29日,一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被告人缪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缪某某不服,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24年11月25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审理查明,2022年7月、10月,上诉人缪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伙同他人寻找银行账户转移资金,并负责接送卡主,协助取现的事实清楚。原审法院在一审判决书中列举了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所列证据均经一审庭审举证、质证,查证属实,法院对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所列证据予以确认。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缪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帮助转移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11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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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银行卡“跑分”?
“跑分”是指专门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当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需要转移涉案赃款时,会将转账需求发布在跑分平台上供“跑分客”抢单。“跑分客”抢单成功后,再经多个不同账户层层转账,达到洗钱目的。总而言之,所谓的“银行卡跑分”,就是洗钱!
开屏新闻记者夏体雷
一审夏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