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王学钧
以存在“双火源”安全隐患为由,燃气公司给一村民家中的柴火灶贴上了封条。这两天,发生在河北新河县的这件事引发热议,不少人拍案而起,发声质疑。
也难怪,这事确实不大正常。
作为一家拥有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涉事的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在当地的地位的确有些特殊。可无论如何,它也只是一家企业,并没有只有相关部门才能拥有的执法权。就算家有“双火源”的用气村民执意不听提醒与劝诫,不肯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家中的安全隐患,涉事燃气公司所能做的恐怕也只能是对该用户作停气处理,而不是擅自跑到村民家里,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人家生火做饭的柴火灶给封了。
令人震惊的是,涉事燃气公司不仅给村民家中的柴火灶贴上了封条,还贴得有些理直气壮。面对公众质疑,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是这样回应的:“该用户家中同一个房间内存在燃气灶和柴火灶,存在安全隐患,故贴上封条要求用户整改,做法符合行业规范。”言外之意是,“行业规范”已赋予涉事燃气公司查封村民家中柴火灶的权力。其实不然。既定“行业规范”虽有相关禁止性条款,但并不意味着燃气公司得到了查封柴火灶的授权。
在涉事燃气公司贴的封条上,赫然印着这样一行字:燃气安全隐患仍未整改,我公司已作停气处理。按照这一说法,在柴火灶被贴上封条的同时,当事村民家里已经被停气。这时候,家里跟柴火灶同处一室的燃气灶已不再是一个火源,“双火源”的安全隐患已不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燃气公司其实已没必要也不应该再给村民家的柴火灶贴封条。燃气灶不能用了,柴火灶也不让用,村民家怎么烧火做饭呢?
也许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一点,作为燃气公司主管部门的当地住建局给出了不一样的说法:涉事燃气公司并没有给当事村民家停气。这一说法明显冲淡了涉事燃气公司的简单粗暴,但也同时凸显出另一个问题。
涉事燃气公司声称村民可以自由选择,只要拆除柴火灶和燃气灶之中的一个就行。既然当事村民迟迟不肯拆除自家的柴火灶,燃气公司干脆对其作停气处理就是了。燃气一停,相当于当事村民家里的燃气灶给拆除了,排除“双火源”安全隐患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这么简单的道理,涉事燃气公司不会不知道。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给柴火灶贴封条时说要停气,等把柴火灶封完又不停气了呢?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用柴火灶的村民要想烧火做饭,不用燃气公司的气,还能用什么?说好的自由选择呢?
从这个角度看,这很像是涉事燃气公司强逼村民用自家的气。如果真是这样,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就是强制消费,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