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广安市出台《“特供酒”风险隐患治理办法》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12-16 23:06:16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游伍琼

12月16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巩固“特供酒”清源打链成果,保持“特供酒”持续打击高压态势,广安市率先在全省出台《“特供酒”风险隐患治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构建“特供酒”风险隐患常态化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广安市“特供酒”常抓长治、无处遁形。《办法》已于12月13日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供酒”到底是什么酒?《办法》明确了“特供酒”是指通过标签、说明书、包装装潢、宣传物品等印制标注,或者通过商业广告、商业宣传“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的酒类商品(含党政机关和军队拼音及其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以及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官方活动等信息)。

《办法》明确,广安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业务机构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特供酒”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网络监管业务机构负责网络领域“特供酒”风险隐患治理;反不正当竞争业务机构负责“特供酒”虚假宣传、商业混淆风险隐患治理;商标广告业务机构负责“特供酒虚假广告、商标侵权风险隐患治理;消费维权业务机构负责“特供酒”消费投诉举报分流处置;执法办案业务机构负责“特供酒”违法行为查处;信用监管业务机构负责“特供酒”相关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新闻宣传业务机构负责“特供酒”科普宣传、舆情处置和典型案例曝光。要求各级业务机构要将“特供酒”风险隐患治理纳入日常工作融入日常履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治理合力。

《办法》还指出,将加强生产、经营环节、广告和不正当竞争的治理,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投诉举报线索处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对涉嫌犯罪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纪案件线索一律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并将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行政处罚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将符合相关情形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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