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胡旭阳摄影报道
“四川目前已有成都等12个市州拓宽了生育医疗待遇。在已经备案的这些市州中,职工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最高可达1000元,居民最高可达700元。”四川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李睿在12月16日的四川医保积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上提到。
李睿介绍,既往全省各地的政策中,大都没有对职工单独报销产前检查费,除成都外,各地也都没有设置居民产前检查费报销政策。此次政策调整中,省医保局指导各地在职工和居民医保中都建立起定额支付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机制,这是生育医疗保障要素的进一步完善,旨在更好地发挥医保的支撑功能。
“根据《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明确的产前检查项目对相关费用进行测算,我们设定了产前检查费报销的最高标准。在已经备案的12个市州中,职工的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最高可达1000元,居民最高可达700元。各地也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提升产前检查费报销水平。”李睿说。
关于这项政策何时可以覆盖到全省所有地区的问题,李睿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各地的医保基金可支撑情况,推动全省统一生育医疗费用政策逐步趋同,让广大参保群众在生育时都能感受到医保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