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轻人开始反向驯化‘大数据杀熟’”的话题引发热议。“大数据杀熟”是指在一些餐饮、出行平台上,老用户反而享受不到优惠,甚至价格更高。不过,一些年轻人开始尝试通过评论“哭穷”等手段反向驯化算法,如频繁表达“太贵了,买不起”“我不打算买了”等,建立所谓的“人设”,从而影响算法推送。有媒体报道,一名年轻人通过反复评论“机票太贵了,买不起,不去了”后,发现机票价格从4309元降至1903元,降价超过了2000元。然而,多家旅游出行平台官方客服告诉记者,机票价格实时变动且受多种因素影响,即便这名消费者有反复评论的行为,也无法证明最终降价是由用户所评论的内容决定的。(12月16日中国之声)
一般来说,大数据杀熟是利用先进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技术,对不同消费者制定差异化价格策略。老用户、高消费能力用户往往会被推送更高价格的商品或服务,而新用户、被判定为消费能力较低的用户却可能享受到更多优惠。差异化营销涉嫌区别对待、看人下菜,无疑是对市场公平性的严重践踏。这使得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仿佛陷入了一个充满迷雾的价格迷宫,摸不清自己是否得到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消费者们“哭穷”,看似是一种“小聪明”,试图让商家以为自己是低消费潜力群体从而给予低价,但这终究只是螳臂当车。也有的消费者为了不被算法“算计”,把自己的账号打扮得像新用户,让大数据无法识别。然而个人的力量在庞大复杂的技术算法面前太过渺小,而且这种方式也并非长久之计,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本质上来说,消费者“哭穷”是一种自发对抗差异化营销的行为。不少消费者反映,平台上账号不一样,价格也不同。但差异化营销和大数据杀熟之间边界模糊,也难以定义为价格歧视。企业往往会以合理的市场策略、精准营销等理由来为一些价格差异行为进行辩解,声称这是基于市场细分和消费者需求差异的正常商业操作。但实际上,其中的界限在哪里,是否存在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这中间难免存在模糊地带。
需要说的是,企业确实有权利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和消费者特征来制定营销策略,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润的最大化。例如,针对新用户推出的优惠活动,旨在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合理的市场拓展手段。但当这种差异定价是基于消费者的消费能力、购买历史等个人隐私数据,且消费者对此毫不知情时,就很可能演变成了大数据杀熟这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对于价格歧视的界定,不能仅仅从价格的差异这一表象出发,还需要考虑到成本、市场竞争环境等多种因素。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价格差异是由于成本的不同或者是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做出的合理调整,那么这种差异或许可以被接受。但如果仅仅是利用消费者的数据优势,对忠实客户或者高消费能力的客户收取更高的价格,这无疑是对消费者信任的背叛。
消费者可能察觉到了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却又找不到更有效的解决途径,只能寄希望于“哭穷”这种看似幼稚的手段,试图换掉平台算法有可能给自己贴的标签。然而,这只是治标不治本的无奈之举。真正要解决大数据杀熟带来的乱象,不能依靠消费者在评论区里的苦苦哀求,而必须立足规则,从制度层面进行约束和规范。
整治大数据杀熟,关键在于破除这种不公平的差异化对待。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在这种局面下,激发算法向善,更好地扬长避短,才是解决问题的正道。算法作为大数据杀熟的技术支撑,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如何引导和规范其应用。无论是监管层面进一步明确大数据使用的规则和界限,还是鼓励企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将算法用于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精准匹配供需,抑或是消费者在选择平台和产品时,通过多平台比较等方式来避免陷入价格陷阱,都是为了激发算法向善,让技术红利充分释放的同时,避免技术被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