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出没”提示牌图据永善县林草局
今年10月,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墨翰乡箐林村的野猪频繁出没,村民计划进行一次集中猎捕。
向县里报备后,10月26日,箐林村的猎捕队开始行动。猎狗追到悬崖边,野猪急了,一头跳下去之后,其他五头接着跳下去,摔落至公路上。其中四头当场死亡,一头因伤势过重死亡,另有一头伤势较轻,窜入附近山林中。
随后,“悬崖天降野猪”的视频引发关注,质疑也随之而来。一个典型的观点是,作为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怎能放任村民捕杀野生动物?这让永善县林草局的工作人员倍感困惑。他们尤其希望大众明白的一点是,捕猎野猪的本质是“种群调控”。当前,野猪之患已波及全国多个省份,而有计划的猎捕是各地野猪种群调控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
从2018年起,位于云南东北部山区的永善县便开始进行野猪种群数量调查,并组织人员实施种群调控,在省内率先探索野猪治理的有效路径。即便如此,面对生态保护的大课题,永善县的林草人在开展工作时依旧顾虑重重,他们期待着国家的指导性政策进一步明晰。
局部区域野猪分布密度严重超标
11月初,永善县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吴文友频繁接到媒体来电,话题都是关于野猪的。此时,另一项工作的总结材料提交时间也越来越近,他已分身乏术。但面对“悬崖天降野猪”事件的热度,他不得不抽出身来,一遍遍解释墨翰乡猎捕队追捕野猪的缘由。
吴文友认为,网上的关注度很大程度上来源于误解。面对类似质疑,永善县林草局常年奔走在野生动物保护一线的工作人员们感觉很冤枉,他们尤其希望大众明白的一点是:捕猎野猪的本质是依法进行种群调控。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2017年,国家层面开始部署开展调控野猪种群和防控野猪危害工作。2021年,国家林草局在14个省份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综合试点,指导地方成立117支狩猎队,开展种群调控。
今年1月,国家林草局官网发文指出,经科学、综合评估,专家认为野猪在我国28个省份有分布,数量达200万头,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且很多省份数量过高,其中致害省份达26个。
据永善县林长制办公室介绍,该县国土面积27万余公顷;林地面积14万余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1.72%,分布有野生动物260余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永善县域内野猪数量在8000头以上。
国家林草局发布的《防控野猪危害工作技术要点》明确了种群调控的密度控制标准:根据我国南北方自然条件差异,建议在南方丘陵地带种群密度按2只/平方公里控制标准;对北方地区,种群密度按1只/平方公里控制标准。
按此标准,永善县数个乡镇的局部地区野猪分布密度严重超标。2022年到2024年,当地野猪肇事的案件超过3600件,到了“不得不治”的程度。近三年,永善猎捕了近700头野猪。
抓住那头断尾的野猪
永善县溪洛渡街道白沙村的村干部沈绍发今年54岁,他称自己小时候并未见过野猪,“只有高山上才有。”2003年之后,村里偶尔有野猪出没。“普遍通电后,村民开始用电烧水做饭。上山砍柴的少了,森林长起来,野猪也多了起来。”
2010年后,沈绍发明显感觉野猪更多了,庄稼遭殃后,村民们开始自发防御。“早先国家对野猪的保护严格,大家不敢捕杀。”晚上,村里三五个人一起在田边点篝火、敲锣打鼓,来驱赶野猪。“刚开始野猪会怕,后来就不怕了。”
▲红外相机拍摄到野猪图片图据永善县林草局
野猪越来越多,2017年12月,永善县一度发生了野猪伤人致死的案例。黄华镇黑铁村观音庙小组的一许姓村民到附近的自留山内背柴,林中突然窜出一头野猪并向他攻击,造成其头部、左手、下肢多处重伤,经多家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那时,在永善园林绿化部门工作的吴文友刚调到县林草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不久,这是他在新岗位上接触的第一个案子。
2018年入夏后,各乡镇上报的野猪危害农用物事件接连不断,永善县林草局发动15个乡镇的林业站和100多名生态护林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猪种群数量调查。与此同时,永善县开始组建猎捕队。
猎捕队成员由20岁到55岁的村民组成,同时吸纳了解民情、林情、兽情的护林员、老猎人,以及特勤人员、退伍军人参与,每队3到5人。在开展猎捕前,林草部门对猎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上岗。
“黄华镇的案子当时对我的触动非常大。”吴文友介绍,肇事的野猪第一次出现时,被人伤到了尾巴,自此非常具有攻击性。“成立猎捕队后,我嘱咐他们,无论如何也要把那头肇事的野猪给捕到。”
后来,猎捕队果真把那头体型硕大、断尾的野猪捕到了,吴文友记得很清楚,“是一头326斤的公猪。”
“猎捕野猪该怎么搞,那个时候大家都没概念,我们慢慢摸索出来了一套相对可行的经验。”吴文友说,“这几年,省内很多地区的林草部门都打电话来咨询我们,还拿了我们的猎捕队培训资料回去参考。”
目前,永善县共审批组建了21支野猪猎捕队。对于有捕猎需求但没有条件成立猎捕队的村子,林草部门协调外地的猎捕队来执行。考虑到猎捕的成本,永善县对猎捕队每捕获1头野猪补助300元到500元,同时补助每头野猪疫源疫病取样费用100元。
去省里参加立法听证会
进入初冬,白沙村靠山林的一片玉米地里,秸秆已经枯黄。玉米地与山林之间隔着长长的围栏,一眼望不到尽头。
白沙村平均海拔1500米,道路崎岖,山林密布,这里春季种玉米,冬季种萝卜。“没建围栏之前,这片地是光秃秃的一片。”沈绍发介绍,去年,白沙村建起了1.93千米的围栏,有效阻隔了野猪对庄稼的侵袭。
实际上,白沙村这近2千米的围栏来之不易,它属于永善县2023年建设的8千米示范性野生动物损害防控围栏的一部分。
2022年,永善县向上级申报了一个野生动物损害防范项目,项目后被纳入2023年度云南省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拨给永善县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野猪种群调控补助。但关于这笔资金怎么用,永善林业部门有自己的想法。他们结合当地实际,在上报的方案中提出,要把大部分资金用于建设野生动物防范围栏。
▲白沙村的野生动物防范围栏
起初,这一方案也曾被质疑,吴文友去省林草局当面与相关领导沟通后,终于让方案得以通过。根据新的方案,永善将在野猪致害突出的四个乡镇的连片农田边,以5米的间距立柱,采用直径2.5毫米以上的镀锌钢丝编织网,网高1.5米、网眼是边长20厘米的正方形。
“事实证明,防范围栏的效果相当好,试点周边的村民反映庄稼的收成有了明显提升。”吴文友介绍,下一步,永善县计划建设50千米围栏,分布在全县林区周边居民集中的村社。
今年4月30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举行了《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在16名不同身份的听证代表中,有两人来自基层野生动植物保护部门,其中便包括吴文友,这让他“感到荣幸”。
在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机制建设上,云南走在了全国前列,1998年便制定了《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云南省决定修订这一补偿办法。
吴文友说,“省里主要是想听一下我们基层的需求,探讨全省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是否可以有更多突破。”
据悉,2014年,昭通市启动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由市级林草部门购买公众保险,全市范围内因野生动物肇事造成的农用物损失和人身伤亡事件,经报案核实后均可获得相应的赔偿。吴文友介绍,在县林草局的帮助下,2018年3月,黄华镇黑铁村的野猪伤人致死家庭获赔20万元。
立法听证会上,吴文友结合永善县的情况,建议拓宽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肇事赔付的对象,将中药材等作物纳入肇事赔付的范围。“目前,我们县一些名贵中药材受到野生动物肇事后,一点补偿都没有。我们应该尽量防止因损致贫现象的发生。”他同时还建议,省级层面加大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资金的投入。
“边做边等”的基层野保工作者
今年以来,野猪出没甚至肇事的新闻频现。面对社会关注,包括永善县在内,多地林草部门在解释“人猪冲突”发生的原因时,大多模糊地指向当地生态环境向好,其中便包括适宜野生动物生存的林地面积持续增加。
但处于食物链中野猪上游的捕食者数量为何没有同步增长?
兰州大学生态学院教授赵序茅解释,新增的林地中有大量生态价值弱、生物多样性差的经济林和速生林。因超强的生存能力,野猪可以在这些相对贫瘠的林区“安营扎寨”,但它的捕食者往往适应能力较差,对栖息地和生物多样性的要求更高,难以在这些区域生存。“野猪种群激增最根本问题是顶级掠食者缺失造成的生态失衡。”
目前,永善县数个乡镇的局部地区野猪分布密度严重超标,但出于朴素的生态保护观念,当地林草部门依旧对野猪的猎捕问题保持着克制。
永善县制定的野生动物损害防范项目实施方案提到,坚持“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方针,适时适地适量地猎捕野猪和防范野生动物危害、控制种群数量。根据野猪繁殖特点及当地气候特点,永善县规定集中猎捕期为每年10月至次年5月。
2023年6月,国家林草局更新的“三有”名录将野猪剔除,猎捕野猪不再需要申请狩猎证。但在永善,猎捕野猪前仍需向林草部门备案,提交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方案、安全承诺书、调控区域野猪资源状况报告等多个材料。
“我们作为山区县,山林环绕,不存在栖息地破碎的问题。”吴文友表示,种种原因导致野猪种群数量激增,但野猪食源不够是当地产生人猪冲突的直接原因。他设想过,在猎捕之外,或许可以以投放食物的方法来减少野猪出没,“但这又涉及成本等问题。”
尽管摸索了多年的野猪治理,但面对生态保护的大课题,吴文友和同事在开展工作时依旧顾虑重重。他们抱着“边做边等”的态度,期待着国家的指导性政策进一步明晰。
红星新闻记者胡闲鹤主编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