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17日消息,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规范、财务核算不及时、销售费用列报有误、前期存在会计差错等问题。董事长杨剑、总经理李自强、财务总监朱宇华、董事会秘书张小兵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泰豪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杨剑等四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将按要求整改。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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