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8日讯近日,浙江嘉兴的解先生反映,5岁孩子在跟其他小朋友玩耍的过程中,有东西掉在商铺外的空调外机附近,捡东西时不知道触碰到了什么,被电击,当场昏厥。事发时,解先生在距孩子所在店铺四五家门面的地方买奶茶,过来查看时,孩子已经遭受了电击,小拇指当时就被打弯了,肌腱筋都打断了。据医院的就诊记录显示,孩子为电击伤,医药费总共6万元不到,后期还要进行整形手术,估计还要花四五万医疗费。记者看到涉事店铺外,空调外机直接放在地上,边上没有防护的围栏。店家表示,大家都这样放,漏电保护措施都装了。被问到为什么不将空调外机挂起来,店家回应,这个归城管管不归我们管。解先生觉得这次事故对孩子以后的生活工作影响很大,正在考虑用法律途径来起诉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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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赵德鹏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解先生的孩子因一家店铺空调外机的漏电,其人身健康权受到侵害,空调机属于该店铺房屋的附属设施,其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对解先生孩子承担赔偿责任。其所有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如果能够证明漏电是因为产品质量有缺陷或者因为安装不当而导致的,可向空调的生产者或安装者进行追偿。
如果有关行政机关未履行监管职责的,解先生可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但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未履行监管职责与本事件的发生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不会直接导致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很多侵权事件的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尽管各责任方承担的责任形式不同,有轻有重,但可能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而任何一方尽到注意义务,或尽职履责,也都有可能避免损害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