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2月1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云南省曲靖市委原副书记陈世贵(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世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世贵利用担任宣威市市长,曲靖市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动投案
被查时已年近75岁
公开信息显示,陈世贵,男,汉族,1949年10月生,云南省宣威市人,大专学历,198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参加工作。
陈世贵曾任云南省宣威市委副书记、市长、宣威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1997年10月,陈世贵出任曲靖市副市长、党组成员。2002年2月,任曲靖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02年12月,任曲靖市委副书记。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5月30日消息,陈世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云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