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2月19日消息,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贷款期限3年,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该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快讯
金融界12月19日消息,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股票回购,贷款期限3年,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1年。该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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