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越汽车最近陷入困境。从社交媒体讨论看,极越的员工对11月社保的关注,甚至高于12月的工资。而劳资双方最先解决的问题也是这个。目前,经过多轮沟通,百度和吉利正在内部处理转账流程,旨在为员工缴纳拖欠的11月社保。
这背后有一个关系到所有人的大问题,那就是失业断缴社保。
根据中国目前的社保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的“累计”不要求“连续”。养老保险本来就是遵循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给多少钱,得多少保障,所以,中断缴费并不影响,中断缴费前后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至于医保,目前的要求是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就可以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没退休的时候,断交就不享受医保待遇。断交在60天以内,缴纳次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待遇;如果在60天以上,180天以内,缴费三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180天以上,需缴满6个月,才能享受医保。
而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国家层面的政策,对失业并不苛刻。只要连续缴纳失业保险一年,失业后(并非本人辞职),进行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会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这意味着,即使在失业期间,你仍然可以享受医保,且不用缴费。这当然是有时效的,也就是前面失业保险金的时效标准。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合理的。建立社保制度的目的,就是解危济困,帮助失业的人,而不是惩罚他们。那么,保障他们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障,就是社保的底线,也是社保的初心。
但问题是,国家层面制度设计的初心,在具体的执行中,发生了变化。当下,失业的人旋即就会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社保断缴之后的一系列后果。
当下,断缴社保和获得一些公共服务的权利,被联系起来了。在很多城市,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限,跟购房资格、子女入学、买车摇号,以及落户都有直接联系,这些政策要求连续购买社保2~7年才有资格参与,断缴会直接影响到这些人生大事。而且,不只影响到本人,还会影响到整个家庭。
或许有人认为,可以自己找个单位挂靠。但是,《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明确规定了欺诈骗保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虚构的劳动关系,往小处讲,可能导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受到影响,往大处讲,可能涉及诈骗。
还有一种办法是到户籍地自费缴纳,但对当地来说,就是断缴。当然,现在很多地方,可以办灵活就业,就能把社保续上。但问题是,这样的灵活就业,其实很多没有就业。一个人失业了,为了不断社保,不得不假装就业,在本身就陷入困难的时候,应该得到失业保险的时候,得继续交一笔钱。这就把失业救济的初心和善政丢掉了。
在大城市落户,享受大城市的公共服务资源,有一定的门槛。只有交够公共服务的钱,然后才能享受服务。某种程度上,这是合理的,不然大城市的公共服务会被压垮。但给够钱也就行了,没有必要要求连续不断。
设立门槛的另一个原因,是筛选人才。但很多人失业的原因其实和本人的能力无关。比如像极越的工程师、程序员;大公司那些被裁的员工,他们都是业内精英。整个经济的变化,行业的变化,公司突发性的破产、资金链断裂,和员工的能力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仍然是人才。
实际上,他们仍然可以东山再起,甚至仍然有能力购车、购房。现在各地都在出台政策刺激消费,提振房地产市场,大城市在争取人才的流入。现在就因为他们断缴社保,就给他们制造一个消费门槛,这也不符合当下的政策氛围。
如果说以前经济好的时候,对断缴采取苛刻的规定,也算一种优胜劣汰,但现在经济形势有了大的变化,公司突然遭遇变故,个人突然失业,不再是罕见的事。各地的政策应该主动地、积极地去适应这种变化。(刘远举)
关于养老保险,这里没说交不满15年会怎样
医保个人缴纳25年也可享受终身医保吗
一分不交
UC怪现象:不让我交社保?喷!让我交社保?喷!
那就一直不交吧,没资格正好不买房
此文观点很赞👍🏻,实事求是,很客观,很务实!不像某些不干人事的专家